林农增收入 生态受保护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记者采访了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请他对《意见》进行解读。【详细】
张建龙: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着力助推精准脱贫
为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记者就有关问题专访了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详细】
李金早:丰富升华全域旅游 大力推进工业旅游
国家旅游局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全国工业旅游创新大会。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指出,我国的工业旅游目前还处于萌发阶段,但工业旅游空间广阔,潜力巨大。要按照全域旅游理念大力推进工业旅游,将工业旅游做大、做强、做精彩。【详细】
青海西宁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西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西宁开幕,西宁市市长张晓容作《政府工作报告》。对于今后五年的生态建设工作,张晓容建议,启动园博园规划建设,继续实施“三北”防护林五期、天然林资源保护、公益林建设,完成南北山绿化三期。【详细】
西藏严打乱捕滥猎候鸟等违法行为
西藏林业厅将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征集线索,共同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全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布88个野生动物违法线索举报电话,并保证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详细】
构建联动长效机制 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国家林业局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部分省区林业执法联动机制建设工作座谈会。国家林业局副局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树铭发表重要讲话。【详细】
着力提升森林质量 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着力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详细】
北京开展打击非法捕售鸟类行动
为进一步打击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违法犯罪活动,北京市园林绿化部门自今年10月3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鸟类违法犯罪统一行动,保护野生鸟类和过境候鸟安全迁徙。【详细】
国家林业局召开会议专题部署防沙治沙工作
11月15日、16日,国家林业局连续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做好新形势下防沙治沙工作。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主持会议。【详细】
甘肃:经营面积50亩以上可认定为家庭林场
为规范家庭林场发展,甘肃省近日出台认定管理办法,确定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才能认定为家庭林场。另外,家庭林场要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林地、土地、林机具等生产资料,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及其它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对认定登记的家庭林场,甘肃省将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扶持。【详细】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和审批,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促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详细】
大熊猫国内借展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大熊猫保护,规范大熊猫国内借展管理,保障大熊猫圈养种群健康发展,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详细】
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管理办法
为了预防和除治松材线虫病,规范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详细】
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为了防止外来林业有害生物传入国境,规范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详细】
发改委印发《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的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要更加健全有效,农村经济发展更加繁荣协调,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农村经济体制更加成熟定型。【详细】
四部委联合印发意见 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强焚烧设施规划选址管理,要建设高标准清洁焚烧项目,构建邻利型服务设施,实现共享发展。【详细】
住建部发布提高女性厕位比例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在新发布标准中将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的比例提高到3:2,人流量较大地区为2:1。此标准于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详细】
我国正式加入《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
2016年9月6日,我国正式成为《〈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以下简称《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缔约方,这标志着我国生物产业进入惠益共享时代,生物遗传资源监管工作将迈入日趋规范化的法治轨道。【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