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世界遗产”中国校际作文交流赛启事
2004年6月,在中国苏州成功举办了举世瞩目的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并通过了《世界遗产青少年教育宣言(苏州宣言)》。《宣言》呼吁与会各国把青少年作为世界遗产保护教育的重点,积极向青少年提供有关服务和指导。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遗产保护教育,提高世界遗产保护意识,鼓励青少年自觉履行保护世界遗产的责任,值此中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特举办“我与世界遗产”中国校际作文交流赛,希望各中小学,特别是各世界遗产地中小学,积极组织学生参与这次活动,以便让更多的青少年了解世界遗产,珍爱世界遗产,并自觉加入到宣传和保护世界遗产的行列中来。 主办单位: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 苏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苏州市教育局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苏州市世界遗产暨古典园林保护办公室 协办单位:苏州外国语学校 一、组委会 主 任:章新胜 教育部副部长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主席 副 主 任:阎 立 苏州市市长 执行主任:田小刚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长 朱永新 苏州市副市长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 委 员:董宙宙 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 鲍寅初 苏州市教育局局长 衣学领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局长 李 杰 苏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茅晓伟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副局长 周苏宁 苏州市世界遗产暨古典园林保护办公室主任 曹伦华 苏州外国语学校校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曹伦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评审团 邀请我国著名作家和语文教学专家担任评委。 三、 主题: 大赛以“我与世界遗产”(包括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为主题,题目自拟。内容要求具体,主题鲜明,不得抄袭。作文体裁不限,作文字数不超过1000字。 四、 参加对象: 全国各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在中国国际学校就读的外籍学生。 分成小中组(小学三?四年级)、小高组(小学五?六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国际组(国际组学生用本国语或汉语写作均可)。 五、比赛时间: 六、 奖励办法: 1.大赛分设金奖、银奖、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2.奖励比例:特等奖1%,一等奖2%,二等奖4%,三等奖8%,金、银奖由组委会组织专家从特等奖中评出。 3.个人奖、组织奖均由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的学校有资格申报“世界遗产教育实验网络学校”。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考核审定后颁发相关证书。 4.获奖公告将在媒体刊登,部分优秀作品结集出版。 七、参赛流程: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赛; 2、 使用交流赛统一稿纸,稿纸一律从“国际文化桥网 站(www.interculture.com.cn)”下载; 3、参赛学校组织初评,评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请各校严格按照组委会规定的比例进行; 4、初评结果请填写在《“我与世界遗产”中国校际作文交流赛初评登记表》,表格请从“国际文化桥网站(www.interculture.com.cn)”下载; 5、学校将所有稿件(包括未获奖稿件)与《“我与世界遗产”中国校际作文交流赛初评登记表》一并邮寄交组委会,寄送稿件请务必分类注明特等奖、一、二、三等奖; 6、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初评结果进行复评,并从特等奖中评出金、银奖,10月底在〈〈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公布金、银奖和优秀组织奖名单。 八、特别说明: 本次交流赛免收参赛费。 九、联系方法 通信地址:苏州高新区竹园路201号 苏州外国语学校 邮 编:215011 电 话:0512?87188088 0512?87188006 联系人:吴老师 丁老师 E-mail:worldzuow@vip.163.com 网 站:www.interculture.com.cn(《国际文化桥》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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