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家正:发展中国特色的旅游文化
一、充分认识和发挥旅游对发展演艺业的带动作用
旅游业是一个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目前,我国是世界上第四大入境旅游接待国和世界上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2006年全年入境旅游人数达1.25亿人次,国际旅游收入340亿美元,国内旅游达13.94亿人次,总消费6230亿元,旅游总收入8935亿元人民币。预计到2010年,中国旅游业总收入将达1226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GDP 的7%%。旅游者很大一部分有文化消费的需求。这一庞大的消费群体的需求,是拉动演艺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现在已经有不少的社会资本看好这一市场,做出了很好的成绩。也有一些国有的艺术院团参与到这个市场中来。对此,我们应当给予支持。为旅游者提供高质量的演艺产品,是艺术院团求得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注意防止片面性。中国地域广阔,各地情况不一。所以,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因地制宜,走适合自己的路。文艺院团的发展也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可以说“印象刘三姐”等印象系列是成功的探索。会上所介绍的旅游与演艺业相结合的经验,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可以借鉴,其他地方就不一定完全照搬,不能一窝哄地搞“印象”。“印象”太多,就容易印象模糊。要正确理解旅游与文化的结合并不是简单的大晚会制作,简单的模仿不等于创新。我们更要研究和学习这些典型单位的创新意识、市场意识、营销意识和富有活力的运作机制。总的来讲,文艺院团的发展还要坚持“面向市场,面向大众”,不断创新,增强活力,探索出一条适合自身实际、地方实际的新路子。与旅游市场相结合,是具备条件的艺术院团求得发展的一条途径,但不是唯一的途径,也不是所有的艺术院团都具备相应的条件。我们要充分认识旅游业对演艺业的带动作用,但又不要仅仅盯着旅游市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是我们的根本任务。
二、努力使旅游成为展示中华优秀文化的平台和窗口
旅游具有承载文化、展示文化、传播文化的功能。我们看到,某些国家的旅游文化往往是一些商业性很强的通俗文化,展示给游客的往往是具有感官刺激、快餐式的通俗文化,我国某些城市或者风景区也试图效仿,我认为是不应当的,应予注意防止。要努力使旅游成为展示中华优秀文化的平台和窗口,应当是文化工作者和旅游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目标,而文化工作者无疑担负着特殊的责任。
中国是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有着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这种得天独厚的优势,发展中国特色的旅游文化。一些地方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比如丽江、桂林等地,利用历史或民族文化资源,制作了民族风韵、雅俗共赏的演艺节目,让游客在领略中国的山水风光的同时,也欣赏到带有中国民族特色的、中国品位的文化。北京、上海等地的剧院上演的优秀高雅艺术和民族文化精粹照样可以吸引众多的游客。这充分地证明,旅游文化与高品位并不是矛盾的。发展旅游文化,不是要文化简单地迎合旅游,迎合外国人。高品位的文化与旅游相结合,有着广阔的发展潜力。中国如此,外国也如此。因此,我们的艺术院团和文化工作者要有强烈的民族自信心,充分发掘我国丰富的文化资源,提炼民族文化精华,生产雅俗共赏的文艺产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同时,也满足旅游市场的需要。让旅游成为展示、传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艺术和高雅艺术的舞台和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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