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第二批城市规划督察员培训班圆满结束
我部第二批城市规划督察员(以下简称“督察员”)遴选工作完成后,为使新任督察员全面熟悉城乡规划、风景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有关知识与法规,系统掌握第一批督察员和地方督察员工作经验与方法,根据部领导批示,我办于2007年8月26开始在北京举办第二批城市规划督察员培训班,并于8月30日圆满结束。
本次培训班培训内容均经过悉心安排,一是针对规划法律法规是督察工作的基本依据,请部规划司司长唐凯就我国城乡规划的基本情况和法律法规体系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讲解;二是针对规划督察制度在国内创立时间较短、多数学员认识不足的具体情况,请稽查办副主任谢晓帆介绍了我国督察员制度建设情况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督察员工作规程,并请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满船从理论的高度分析了城乡规划与公共管理的关系;三是针对督察内容涵盖国务院审批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请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秘书长王景慧、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主任谢凝高,分别就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现状及对策、我国风景名胜区功能的发展及保护利用进行了详细讲解;四是针对学员缺乏督察工作经验,请部派第一批督察员组组长谢志平、刘运琦、陈材倜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派驻雅安市督察员张城现身说法,以案例的形式生动地介绍了督察工作的沟通技巧、发现问题的方法以及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对策等。
根据参加培训的第二批督察员反映,本次培训内容丰富精彩,使自己的思想认识比培训前有了较大的转变,收获了很多知识和工作方法,同时培训组织工作周到温暖,自己倍受感动和鼓舞。本次培训总体上取得良好效果,为下一步督察员赴任并顺利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摘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