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杠杆”确保岛城水绿山青 青岛市制订环保新指标提升环境质量
明年年底前,城市环保投资占城市生产总值的百分比要达到17%以上;市区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不少于全年天数的8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要达到9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5%以上;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50%;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要达到65%;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这是我市新近出台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改进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城市环境保护新指标。
除上述目标和要求外,我市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值将实现逐年提高。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用水量以及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均低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且逐年下降;确保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确保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超过6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不超过70分贝;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1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100%;确保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不低于8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80%以上;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达到80%以上。此外,该方案还要求,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和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均要达到85%以上。
据了解,市政府已将上述指标明确落实到了相关责任单位,并确定所有目标任务力争于2008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摘自《青岛日报》2007.09.03 记者 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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