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新型城市化道路 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2007-09-13 08:00:00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建设厅     浏览次数:
      2006 年,在建设部的指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战略部署,我们紧紧围绕 “ 统筹发展、集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 ” 的要求,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一、以新型城市化战略为引领,大力推进城市发展模式转变

  “ 十五 ” 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省委、省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实施《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纲要》和《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推进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促进人口和产业集聚,全省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 但这一轮城市发展总体上还是粗放式、外延式扩张,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资源要素瓶颈制约的矛盾,这要求我省城市化发展必须从注重规模扩张、形态建设转向注重功能提升,走内涵发展的道路。

  2006 年 8 月,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及时召开了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城镇体系,完善城乡规划,提升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管理,创新发展机制,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互促共进的新型城市化道路。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坚持把城市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把城市发展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结合起来、坚持把城市发展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把城市发展与增长方式转变结合起来、坚持把城市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

  二、以城乡规划为龙头,大力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一)加快修编全省城镇体系规划

  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了新一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通过修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进一步完善省域空间布局框架,加快形成以沪杭甬及甬台温沿线、杭金衢沿线为主轴,环杭州湾、温台沿海、浙中城市群为主体,其他城市和小城镇点状分布,永久耕地和生态功能区相间隔,结构合理、城乡协调的城镇空间布局。在修编过程中,我们组织力量对我省高清晰度的遥感图进行判读,进行了城镇体系布局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分析,还组织力量开展了气象环境和城镇空间布局关系的专题研究,拟通过气象环境的分析,进一步优化我省重化工的布局。目前,已完成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和健康有序城镇化模式、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与产业空间布局、气象环境与城镇空间布局、土地资源利用与城镇空间发展、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政策研究等 9 个专题研究。

  (二)全面推行县市域总体规划

  我省人多地少、城镇与村庄十分密集、设施建设关联度大,特别是平原河网地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程度比较高。 2004 年以来,我们开展了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的试点,将整个县市行政区域作为规划区,统筹布局城乡居民点、产业发展空间、生态保护空间、农田保护空间和区域基础设施通道,实现了城乡规划在县市域的全覆盖,实现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良好衔接。目前, 全省共有 36 个市县(其中包括 4 个设区市)开展了这项工作,诸暨、余姚等县(市)还开展了县市域分区规划的编制。 实践表明,通过县市域总体规划的编制,能够统筹解决一系列事关县市域发展的重大问题,一是摸清了家底,理清了各类资源的总量,使地方领导做到心中有数;二是优化了空间布局,统筹安排了城乡发展、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等各方面用地要求,有机整合各类要素,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三是综合协调市域大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设施的布局,使各项设施分布更加合理、紧凑,城市与乡村的建设更加协调;四是研究提出了镇、乡、中心村的公共设施建设标准,有利于新农村建设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五是促进了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空间布局、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上的协调与衔接,提高了两规的可操作性;六是一些市县还按照 “ 十一五 ” 规划的要求,根据城乡发展总体布局和生态保护要求,划分了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七是在试点工作过程中,一些市县探索建立了城乡统筹的空间管治体制和机制。

  仇保兴副部长对这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我省吕祖善省长带队亲自调研,并在 2006 年 10 月份召开了全省县市域总体规划试点工作现场会,要求全省各县市开展县市域总体规划,并在 2007 年完成。省政府办公厅还转发了我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县市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同步编制、相互协调、一并报批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三)着力推进城乡规划空间管治制度建设

  2006 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浙政发〔 2006 〕 40 号),对建立城乡统筹的规划空间管治体系提出了全面的规范要求。围绕贯彻浙政发〔 2006 〕 40 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城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审核暂行规定》,进一步严格规划批后监管;还会同省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分级审查工作的规范性意见,进一步规范规划选址工作的层级管理。按照国务院、建设部文件要求,开展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强化了规划层级监察力度。继续深入实施 “ 阳光规划 ” ,全省 11 个设区市和大部分县(市)设立了城乡规划的展示厅(馆)。全省 17 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已按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基本建立了监管信息系统,核心景区划定和标界立碑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所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基本达到建设部五项指标要求,西湖风景名胜区被中央文明委、建设部和国家旅游局命名为首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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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以建筑节能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建设

  (一) 全面推进城市建筑节能工作

  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绿色建筑标准》。制定了《建筑节能专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下拨了 1000 万元建筑节能专项资金, 2006 年全省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建筑面积达到 760 万平方米。加强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全省已初步形成块、板和砂浆等一批建筑节能材料生产企业及太阳能应用技术产品生产企业,年产值近 100 亿元。 下一步,将全面推进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以公共建筑为重点,以政府办公建筑为突破口,大力实施既有建筑改造,开展 65% 建筑节能相关技术和政策研究,继续深入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全面推广新型建筑材料和新型墙体材料,加快构建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的支撑体系,建立全省建筑节能交流平台。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步伐,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还将加快建筑节能标准编制工作,初步形成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并争取尽早出台《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二)全面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加强水质监测,保障供水安全。全面实行自来水阶梯式水价和超定额、超计划加价收费政策,形成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机制。加强科技节水、加大再生水回收利用,减少污水排放,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三)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2005 年以来,我省全面实施了 “811” 环境污染整治计划,在全国率先全面建设县级污水处理设施。预计到今年年底,列入计划的 27 个项目将全部建成。同时, 启动了钱塘江流域和太湖流域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已有 38 个项目立项建设,其中 8 个已建成运行。 通过供水管网延伸和新建、改造镇级水厂生产工艺等途径,城镇集中供水新增农村覆盖人口预计达到 110 万人以上。继续在发达地区、平原地区推行 “ 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 ” 方式,开展乡镇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建设。在山区、海岛等地区推广 “ 统一收集、就地分拣、无害化处理 ” 的垃圾处理方式。

  四、以城市管理手段创新为抓手,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重点解决城市热点难点问题

  进一步强化区域特别是城际的交通联系,加快推进 “ 三线一枢纽 ” (沪杭磁浮、杭宁城际铁路、杭甬客运铁路专线、杭州东站)建设。其中杭州东站作为杭州交通枢纽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规划建设成为集磁浮、高铁、地铁、长途客运、公交等多种交通工具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深入贯彻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拟订了我省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展快速或准快速公交路线,加快公交换乘枢纽和静态交通设施建设。杭州在全国率先建成快速公交( BRT ),地铁项目即将开工建设。宁波快速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规划也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组织的专家审查。同时,着力加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9 月份,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大力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不断改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初步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住房公积金为主要内容的全省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2006 年,全省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近 300 万平方米,归集住房公积金 180 亿元以上,发放政策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50 亿元以上,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仍然基本控制在前年的水平。

  (二)稳步推进 “ 数字城管 ” 试点工作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我厅《关于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实施意见》,省里还成立了 “ 浙江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 。 “ 数字城管 ” 试点顺利推进,目前全省有 9 个城市(城区)开展了 “ 数字城管 ” 试点工作,其中杭州市在全国首个通过建设部试点城市验收。还会同省财政出台了《推进 “ 数字城管 ” , “ 以奖代补 ”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达以奖代补资金 500 万。试点过程中,还完成了 10 多个专题调研报告。

  (三) 切实加强城市应急管理工作

  完成了《浙江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省政府专项预案和《浙江省建设系统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浙江省建设厅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试行)》等部门预案,并积极筹措应急演示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车辆装备。还会同杭州市政府组织了全省燃气行业应急预案演练,之后杭州市建设系统又组织供水、燃气、公交等 8 个专业应急演练,全面检验预案的制订和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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