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
2007-10-25 08:00:00 来源:网易园林 浏览次数:
一、道路绿化的历史与现状
1、古代
周秦时代沿道路种植松树
据《汉书》记载:“秦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滨海之观毕至。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原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
图a
西晋洛阳(今洛阳以东)“宫门及城中央大道皆分为三,中央御道,两边筑土墙,高四尺余……,夹道种榆槐树,此三道四通五达也。”有“飞甍夹驰道,垂杨荫御沟。”的记载。
大体说来,汉至南北朝间,都城御道多用水沟(或土墙)隔成三道,沟旁植柳,路旁种榆槐。
图b
北宋东京(今开封),是在后周都城基础上建成的,其宫阙布局系模仿洛阳旧制。在宫城正门南的御街用水沟把路分成三道,并用桃、李、梨、杏等花果树木列于御道两侧水沟边,沟外又设木栅,以限制行人,沟中植以莲花,春夏之间繁花似锦,盛夏荷花飘香,秋季硕果累累。可以说宋朝的街道绿化已把传统的形式发展到极为丰富的程度了。
图c
2、新中国成立后
我国城市规划与建设有了很快的发展,借鉴了国外的科学经验。重视城市道路上的绿化,街道林荫覆盖,如郑州、南京等城市道路绿化成效显著,长春等东北城市还有广场、街头花园、交通岛花坛等。
3、改革开放以来
城市道路绿化工作成绩显著、问题突出。
(1) 法规、规范
《城市绿化条例》将干道绿化作为城市绿化重要建设管理的一项。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其中规定:主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用地比率不低于20%,次干道绿地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其中明确对道路绿地划定范围控制线。
国家标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05年修订)》其中:(二)道路绿化1、城市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2、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具有本地区特点。
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7)
(2)道路绿化形式丰富
多种绿带、街头游园、立交桥绿化、花卉上街、复层种植
(3)注重景观、忽视其他功能
(4)对原有树木保留不够重视
(5)路树生长发育空间过小
(6)养护管理粗放
二、道路绿化的功能作用与意义
1、道路绿化的主要功能:卫生防护、美化城市、利于交通安全
(1)减少污染、噪声、改善小气候
A、阻止减弱噪声
B、阻隔滤减烟尘
C、滞尘,减少二次扬尘
D、扩散烟尘等污染气体
(2)改善行车视野、提高交通安全系数
A、遮挡相对车辆的眩光
中央分车带阻挡眩光载植的原理
B、诱导行车视线,预示弯道
在弯道外侧的树木沿道路边缘整齐连续载植预示道路的线形变化,诱导驾驶员行车视线。
C、配合交通设施、渠化、隔离车辆与行人
D、增加行车路两侧绿色背景,改善行车视野环境
(3)美化城市街景
A、体现城市或街道的特色
B、突出地域特点
C、丰富季相变化
D、衬托沿街重要建筑物
2、搞好道路绿化的意义
改善城市道路沿线的环境,增加城市的绿化覆盖率,改造城市景观特色,体现宜居城市。
三、城市道路绿化规划
1、城市道路系统的结构型式
城市道路系统的结构型式,是指道路系统的平面几何图形,通常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起考虑,且应结合城市的功能分区、交通运输、建筑艺术和自然地形等进行规划。首先定出干道系统,逐次定出次要和一般道路,形成一个有机的结构图形。
(1)方格网式道路网
(2)环形放射式道路网
(3)自由式道路网
(4)混合式道路网
2、城市道路分类
根据道路在所在城市的道路系统中的地位、交通功能、沿线建筑物及车辆和行人进出的服务频率,我国目前将城市道路分为以下四类。
(1)快速路
快速路在特大城市或大城市中设置,主要联系市区各主要地区、市区和主要的近郊区、卫星城镇、主要对外公路。其主要为城市远距离交通服务,有较高车速和大的运行能力。
快速路的主要技术要求为:
① 只准汽车行驶,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进入快速车道;
② 每个行车方向至少有两条机动车道,中间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中央分车带;
③ 大部分交叉口采用立体交叉(步行横道亦应设立体交叉);
④ 控制快速车道的出入口,车辆只能在指定的地点进出;
⑤ 设计车速为80km/h。
(2)主干路
主干路联系城市的主要工业区、住宅区、港口、车道等客货运中心,负担城市的主要客货运交通,是城市内部的交通大动脉。
①主干路一般设6条车道,或四条机动车道加有分隔带的非机动车道。
②主干路一般不设立体交叉。
③主干路沿线不宜设置吸引大量人流的公共建筑(特别在交叉口),必须设置时,建筑线应后退,让出停车和人流疏散场地。
④不宜搞成商业街,街坊出入口应尽量设在侧面支路。
(3)次干路
次干路是城市中数量较多的一般的交通道路。配合主干路组成城市干道网,起联系各部分和集散交通作用。
①一般不设立体交叉,部分交叉口可以扩大,并加以渠化。
②一般可设四条车道,也可不设单独非机动车道。
③次干路兼有服务功能,允许两侧布置吸引人流的公共建筑,并应设停车场。
(4)支路
支路是一个地区内(如居住区内)的道路,是地区通向干道的道路。部分主要支路用以补充干道网的不足。
① 可以设置公共交通路线,也可以作为自行车专用道。
② 支路上不宜通行过境交通,只允许通行为地区服务的交通。
此外,根据城市的不同情况,还可以规划自行车专用道、有轨电车专用道、商业步行街、货运道路等专用道路。
文化商业大街,沿街有大量的文化商业设施,道路仅为公共交通和行人服务,一般不负担过境交通;且道路仅为沿街单位运输服务,白天禁止货运,个别路段在有地铁或就近有足够的平行公共交通路线时,可辟成步行街,这些专用道路属于次干路或支路。
3、城市道路横断面的综合布置
(1)布置原则
A、首先应保证车辆和行人的交通安全与畅通
B、应充分发挥绿带的作用
C、应与道路的性质和特点配合
D、应与沿线自然条件和建筑物相互配合协调布置
E、应有利于雨水的排除
F、应满足地上地下管线的埋设和人防工程的要求
G、应考虑近、远期结合
(2)道路横断面布置的基本型式
(3)结合地形、地物的道路横断面布置
A、道路沿坡地布置的横断面
B、道路沿谷地布置的横断面
C、道路沿台阶地布置的横断面
D、道路沿天然水体布置的横断面
4、城市道路绿地布设位置及名称
中间分车绿带
两侧分车绿带
行道树绿带
路侧绿带
街旁游园
中心岛绿地
导向岛绿地
立体交叉绿岛
停车间隔带绿化
停车场周边绿化
5、道路绿地率指标
(1)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时,应同时确定道路绿地率。
(2)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②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③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④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6、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划
(1)道路绿地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
② 主、次干路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得布置成开放式绿地;
③ 路侧绿带宜与相邻的道路红线外侧其他绿地相结合;
④ 人行道毗邻商业建筑的路段,路侧绿带可与行道树绿带合并;
⑤ 道路两侧环境 条件差异较大时,宜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好的一侧。
(2)道路绿化景观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应确定园林景观路与主干路的绿化景观特色。园林景观路应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并与街景结合;主干路应体现城市道路绿化景观风貌;
② 同一道路的绿化宜有统一的景观风格;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有所变化;
③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并应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
④毗邻山、河、湖、海的道路,其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突出自然景观特色。
四、城市道路绿化设计
1、道路绿带设计
(1)分车绿带设计
① 分车绿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树形整齐,排列一致。乔木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m。
② 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2倍。
③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④ 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
(2)行道树绿带设计
①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的绿带。
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树绿带不能连续种植时,行道树之间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树池上宜覆盖池箅子。
②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③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5cm;慢长树不宜小于8cm。④ 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3)路侧绿带设计
①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在
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②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辟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
③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
④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2、交通岛、广场和停车场绿地设计
(1)交通岛绿地设计
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布置成装饰绿地。
立体交叉绿岛应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草坪上可点缀树丛、孤植树和花灌木,以形成疏朗开阔的绿化效果。桥下宜种植耐荫地被植物。墙面宜进行垂直绿化。
导向岛绿地应配置地被植物。
(2)广场绿化设计
广场绿化应根据各类广场的功能、规模和周边环境进行设计。广场绿化应利于人流、车流集散。
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
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纪念性广场应用绿化衬托主体纪念物,创造与纪念主题相应的环境气氛。
(3)停车场绿化设计
停车场周边应种植高大庇荫乔木,并宜种植隔离防护绿带;在停车场内宜结合停车间隔带种植高大庇荫乔木。
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可选择行道树种。其树木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m;中型汽车为3.5m;载货汽车为4.5m。
3、道路绿化与有关设施
(1)道路绿化与架空线
在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必须设置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小于9m的树木生长空间。架空线下配置的乔木应选择开放形树冠或耐修剪的树种。
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的规定。
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
电压(kV) |
1~10 |
35~110 |
154~220 |
330 |
最小垂直距离(m) |
1.5 |
3.0 |
3.5 |
4.5 |
(2)道路绿化与地下管线
新建道路或经改建后达到规划红线宽度的道路,其绿化树木与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宜符合表的规定;行道树绿带下方不得敷设管线。
树木与地下管线外缘最小水平距离
管 线 名 称 |
距乔木中心距离(m) |
距灌木中心距离(m) |
电力电缆 |
1.0 |
1.0 |
电信电缆(直埋) |
1.0 |
1.0 |
电信电缆(管道) |
1.5 |
1.0 |
给水管道 |
1.5 |
? |
雨水管道 |
1.5 |
? |
污水管道 |
1.5 |
? |
燃气管道 |
1.2 |
1.2 |
热力管道 |
1.5 |
1.5 |
排水盲沟 |
1.0 |
? |
当遇到特殊情况不能达到表中规定的标准时,其绿化树木根颈中心至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距离可采用表的规定。
树木根颈中心至地下管线外缘最小距离
管 线 名 称 |
距乔木根颈中心距离(m) |
距灌木根颈中心距离(m) |
电力电缆 |
1.0 |
1.0 |
电信电缆(直埋) |
1.0 |
1.0 |
电信电缆(管道) |
1.5 |
1.0 |
给水管道 |
1.5 |
1.0 |
雨水管道 |
1.5 |
1.0 |
污水管道 |
1.5 |
1.0 |
(3)道路绿化与其他设施
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的规定。
树木与其他设施最小水平距离
设 施 名 称 |
至乔木中心距离(m) |
至灌木中心距离(m) |
低于2m的围墙 |
1.0 |
? |
挡土墙 |
1.0 |
? |
路灯杆柱 |
2.0 |
? |
电力、电信杆柱 |
1.5 |
? |
消防龙头 |
1.5 |
2.0 |
测量水准点 |
2.0 |
2.0 |
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与树种选择原则
1、城市道路的环境条件
(1)土壤
土层的厚度、土壤酸碱度(PH值)、土壤密实度、土壤水份
(2)烟尘
(3)有害气体
(4)日照
(5)风
(6)人为的损伤和破坏
(7)地上、地下管线
2、城市道路绿化树种选择原则
(1)道路绿化应选择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
(2)寒冷积雪地区的城市,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种植的乔木,应选择落叶树种。
(3)行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危害的树种。
(4)花灌木应选择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和便于管理的树种。
(5)绿篱植物和观叶灌木应选用萌芽力强、枝繁叶密、耐修剪的树种。
(6)地被植物应选择茎叶茂密、生长势强、病虫害少和易管理的木本或草本观叶、观花植物。其中草坪地被植物尚应选择萌蘖力强、覆盖率高、耐修剪和绿色期长的种类。
3、选择确定城市道路绿化骨干树种的工作程序
(1)摸清本地区自然分布的树种,从而可以估计选择树种的范围;
(2)了解本地区以外边缘地带生长的树种或是与本地区自然条件相似的其他国家、其他地区生长的树种,可以作为引种的资料;
(3)整理和鉴定本地区的杂交种;
(4)观察城市内已经生长在行道上的树种;
(5)对城市道路附近的环境条件做适当的分析研究。
一般在进行大规模的城市街道绿化之前应该进行上述的基本调查研究工作。这种调查研究的工作量是相当大的,所以也不是一次就能完成的;可以由粗到细,随着一部分建设工作的开展而有步骤、有计划的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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