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户外环境景观探讨
2007-10-30 08:00:00 作者:包慧 来源:网易园林 浏览次数:
简介: 该文针对当前城市居住区户外环境景观设计存在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居住区户外环境景观价值的两个方面,提出“自然生态”、“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和方法,改善和提高居民户外生活质量。
关键字:户外环境景观价值 “自然生态” “以人为本”
城市居住区户外环境景观问题越来越受到居住者和舆论的关注,居住的环境景观目标已不仅是树木花草,更需要文化,要突出包括民族地域文化在内的文化内涵,及在此影响下形成的居住区空间格局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一、居住区户外环境景观现状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人口大量拥入城市,我国人口城市化进程不断上升,随之居住区大量涌现,居住区规模无节制扩大,人们在经历了住宅“量”和“质”的苦恼后,依然要面对与居住环境和生活方式有着密切联系的各种困扰,人们越来越关注居住区外环境的质量。
开发商为牟取最大的商业利润,建设的仅满足日照间距的千楼一面的住宅区,单一的面孔、呆板的空间,使得居住区空间形态走向一个极端。外部环境通过大面积的绿化,部分空间放置少许设施、小品,往往缺乏整体考虑景观的审美情趣和“人”的参与。户外空间过于分散、缺失和不连惯,接点空间过小;自然被单纯认为绿化率,以草皮代替树木,对居住区汽车尾气、噪音不控制,也没有隔音措施;缺乏户外活动场地;热岛现象频生;水资源匮乏等;并在不同程度上诱发了人们的精神压抑。
居住区环境的脆弱促使人们重新认识居住区环境的审美性、可适应性、可持续性。优秀的城市住宅外部环境,不仅可以提高社会效益、环境及经济效益,也是住宅内部空间的延伸。通过居住区外景观环境的形象塑造,住户拥有了与大自然的沟通空间,人与人交往的场所,赏心悦目的景观环境,恬静平和的居住氛围。
二、居住区户外环境景观价值的两个方面
居住区户外环境景观,由人、建筑、绿化、水体、道路、庭院、设施、小品等实体要素,和环境的历史、文脉、特色等精神文化要素两方面构成。“人”的要素是至关重要的,离开了“人”的要素,其他要素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景观作为被观赏的对象,它的价值体现在景观是否满足“人”的审美情趣;景观作为“人”参与其中活动的对象,它的价值体现在场所精神。
从人和环境的关系出发来分析,赏心悦目的环境景观可以调节情绪,缓解工作压力,陶冶情操。在视觉效果上能满足审美需求,体现文化内涵。住户不仅满足于视觉的享受,还需要一个适宜的场所休憩、交流、活动。场所是居民交流和参与的载体,而社区是由时间、空间、设施及其活动内容等要素构成的特定行为场所,并被赋予一定的意义。场所的意义是比单纯的物质空间特征更为重要的因素,是空间的灵魂。在社区户外空间中,每一个空间都应当具有适合于公共活动产生的可能性和多义性。居住区规划设计应该注重场所的营造,使居民对自己的居住环境产生认同感,对自己的居住社区产生归属感。场所是认识自我的地方,是熟悉的和安全的,当大量的人有着同样的感觉并受它的驱使有了被联系在一起的感觉时,它就是一个集合的场所。不同年龄的住户在各自适合的场所休闲,丰富了小区的生活情趣,提高了小区的生命活力。这样户外环境景观的价值才充分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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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居住区户外环境景观设计探讨
居住区外部环境基本上是由住户小庭院、组团级公共用地和小区级公共活动场地构成,这些空间往往相互融会贯通,构成了居住区外部环境的物质基础。居住区规划设计是形成这些外部环境的基础,在居住区规划设计中,创造合理的建筑群体组合不仅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空间尺度,同时也是取得优质景观价值的前提。
户外环境景观包括软质景观和硬质景观两大类。软质景观以植物配置与植物布局为主要内容,硬质景观包括地坪、地面铺装和环境小品设施。芦原义信认为(外部空间)首先是从自然当中由框框所划定的空间,与无限伸展的自然是不同的。外部空间是由人创造的有目的的外部环境,是比自然更有意义的空间。由于设计考虑的主体是环境的使用者,而非设计者或决策者的喜好,因此,设计时要注重使用者的特性和需求,达到人性化的设计目标。创造具有“积极的”意义的居住区户外环境景观,既要有 “以人为本”的思想,又要有尊重自然、利用自然、设计结合自然的观点。居住区户外环境景观设计的主要目标是营造生态化、景观化、宜人化、舒适化的物质环境以及和睦、亲近、具有活力的社会文化环境。
1.在营造景观的物质功能方面时,一定要尊重自然,而不是征服自然。自然生态设计的核心思想就是人与自然生态的共生共存、和谐发展。荀子提出“取物有节”的思想,张载认为,宇宙间的一切实物均由气所构成,气之本性即人之本性,天地人物具有共同本性,彼此应当是共同发展。
首先,自然生态与居住区户外环境都必须保持自身的整体性。通过道路、结点空间的合理布局,遵循美的法则来构思,多样统一,考虑主从与重点、均衡与稳定、对比与微差、韵律与节奏、比例与尺度等创作要素,创造出一个丰富、有机、完整的户外环境景观,而不是设计住宅单体之外的剩余空间。这样住户就能清晰地认知户外空间,同时户外环境景观对于住户也构成了识别性与归属感。创造出宜人的景观环境,给人舒缓、放松的抚慰,达到以景养心、以境养人的境界。自然生态包括生态制约要素,即地域气候、地理条件和生态支持要素,应充分利用各种地形环境,创造出丰富的外部空间形态,构筑一个别致、特色的景观和一个小的生态环境。应注意在自然生态系统中剔除负面的要素,引进正面的景观要素,提高和加强某个区域的景观特征。在中国清代,这项艺术以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在私家花园中人们就能欣赏到高山、湖滨、竹林、瀑布等美景。而且设计者利用技巧使各视点的过渡也显的相得益彰。
其次,居住区户外环境与生态环境各要素应达到整体协调。局部相加并不简单等于局部之和,而是成为两个整体的融合和相互渗透。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彼此影响,联合共生。在过去居住区结构清晰的树形结构模式之内,人工环境彼此没有联系,与自然环境也没有关系。在居住区户外环境景观设计中应进行修正,采用以传统户外环境体系与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相互作用、相互交叉的网络模式,形成多样的交往空间,加强邻里间交往(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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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强调景观物质功能的同时应注重户外环境景观的场所精神,营造一个具有生活情趣的居住氛围,“以人为本”。空间需要人感知其的存在,它和发生在其中的生活内容在空间的形式、尺度、比例、质感、等物理性要素具有某种程度上的相关性。一个空间对某些特定的人群来说是有意义的,它是这些人群的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意味着某种归属。
首先,“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户外环境景观中应体现:景观不是单纯的观赏和生态价值,应形成有序的空间层次、多样的交往空间,人与自然的高接触性,处处有“人”?住户的参与,充满活力、生机。
居住区居民的生活活动一般分为个人性活动和社会性活动或必要性活动和自发性活动两类。社会性活动和自发性活动是居住区外部环境景观设计所期望达到的社区文明目标的重要内容。自发性活动只有在适宜的空间环境中才会发生,而社会性活动则需要有一个相应的人群能够适宜地进行活动的空间环境,这样的适宜的空间环境,即场所,除了形式、比例、尺度等设计因素外,首先要考虑与这种活动相关的适宜的空间层次的构筑。如在半私密空间中幼儿和儿童游戏活动,邻居间的交往活动;在半公共空间中老年人健身、休闲活动,邻里交往、散步,青少年的体育活动;在公共空间中人们交往、购物、散步、休闲活动等。各类户外活动场地应与居住区的步行和绿地系统紧密联系,其位置和通路应具有良好的通达性,不应成为停车场地或无人问津之地。幼儿和儿童活动场地应接近住宅并易于监护;青少年活动场地应避免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但也不能偏僻,以至于只服务少数居民;老年人活动场地宜相对集中,远离车行道。
其次,“以人为本”应考虑到居住区外部空间的空气环境、湿热环境、声环境、光环境、水环境等五大环境健康性问题。应通过景观的高低、穿插、围合、引进、剔除,以及生态技术等的运用,尽量消除或减轻五大环境的污染。如对小区汽车噪声和尾气的隔绝,以及汽车对小区住户日常出入的干扰的避免,可以通过人车分行,在车行道两旁种植绿化带;也可以将小区汽车直接停放在小区周边,使其不进入小区内部,实行小区内部步行化,辅助以自行车交通等措施解决。
四、结语
居住区户外环境景观设计是一个涵盖多方面的持久发展的领域,随着建筑学科的拓展和其他学科的介入而不断深化。建筑设计、规划设计、环境设计三部分的融合是建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它对建筑师、规划师、景观师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并使设计目标更加科学化。同时应积极倡导居民参与设计规划,这将有助于户外环境景观设计更合理,从而促进城市居住区户外环境的改善,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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