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规划(孙筱祥)
在“城市建设技术政策要点”中第八条提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保护好风景名胜。”这一提法很好,比较确切。因为城市园林绿化,主要是要用人工去建设的;而自然风景和历史文物古迹,是大自然和历史遗留下来的,不能再去建设,而是需要把它们很好保护下来。这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不能混为一谈。为此,就这个问题,提出个人意见供讨论。
一、什么是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旅游资源
凡是具有较高美学、科学技术、艺术、历史价值,能供人们进行科学研究、科学普及、参观、娱乐和旅游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均可称为“风景旅游资源”。日本称为“观光资源”。
凡是以人文资源占绝大优势的人工游览环境,如我国的敦煌、长城、和24个历史文化名城等;在美国的威廉斯堡(Williamsburg)华盛顿国家首都公园(National Capital,Parks)等;古埃及的金字塔;古罗马的庞贝城;法国的凡尔赛宫苑;印度的泰姬陵等等,都是举世闻名的历史文物资源。这类人文游览环境,美国称为“国家历史公园”,我国应称为“国家历史文物保护区”。
凡是以“自然资源”占绝大优势的游览区,在我国称为“自然保护区”。如四川卧龙大熊猫自然保护区、广西花坪银杉保护区,云南西双版纳热带雨林保护区,湖北神农架自然保护区等。美国称为“国家天然公园”。如黄石公园、大峡谷、约瑟米蒂等。日本称为“自然公园”。日本的自然公园系统,其中分为三级,第一级为“国立公园”;凡是具有日本典型风景代表性的自然风景区,经日本卫生福利部长指定而经营者可称“国立公园”,共23所。第二级为“国定公园”,凡是比国立公园的资源价值低一级,也经卫生福利部长指定的,称为“国定公园”,共27所。资源价值又低一级,经各地方都、道、府、县行政长官指定的,则称为都、道、府、县立自然公园。在澳大利亚称为国家天然公园、西德称为自然保护区、美国还有占国土面积10%的“国家保护森林”,均属这种类型。
凡是自然风景资源和历史文物资源都很丰富,两者又相互穿插,交相辉映的游览环境,交通方便,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不相上下的地区,可称为“风景名胜区”。风景是指自然风景而言,名胜则系指历史古迹和文物而言。这个名称,曾于1979年5月在杭州召开的风景会议上提出过这个建议。现在我国的山东泰山、杭州西湖、桂林漓江、安徽黄山、江苏太湖等40多个“风景名胜区”就是属于这一类型。
至于管理体制,各国均按各自具体情况而有不同(非本文讨论主题)。总的说来,“国家历史文物保护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风景名胜区”是三种不同类型的游览区,应建立不同的管理体制,制定不同的保护条例。
现把广义的风景旅游资源(系指三种类型游览区的全部资源)种类分列如下:
(一)自然资源
1.自然风景美学资源:具有极高美学价值的自然风景资源,是所有资源中吸引力最大,“游人再来率”最大的一类资源,但当前国际上研究最少,破坏最多的一类资源。如美学价值极高的山岳风景、河川风景、湖泊风景、森林风景、海滨风景、石林风景、溶洞风景、瀑布风景、岛屿风景、天象风景、五花草甸风景等等。这类资源的美学评价标准,急待研究讨论。
2.地质历史变迁遗迹资源:如由造山运动、地震、火山、冰川活动和气候激变而形成的峡谷、冰川、火山、火口湖、温泉、喷泉、断层、石林、溶洞、地下河流、石化木森林、化石床、沙漠等等。
3.生物进化史资源:
(1)濒危物种(活化石)。动物如大熊猫、金丝猴、丹顶鹤、朱?、白?豚、野马、野骆驼、白唇鹿等等;植物如水杉、银杉、巨杉、红杉、珙桐、金钱松等等。
(2)原始生物群落。如原始森林,处女河,原始热带雨林,原始冻荒漠、干荒漠、岩生植物、水生植物、盐生植物等群落。
(3)灭绝物种的生物化石。
4.野外娱乐资源:如滑雪、登山、野营、沙滩浴场、滑水和帆板、狩猎、激湍、避暑、避寒、钓鱼、赛马等等。
(二)人文资源
1.考古发掘资源:如北京周口店、西安半坡村、秦始皇兵马俑、古罗马庞贝、荷马史诗特洛伊出土古城等等。
2.遗存历史文物资源:具有极高历史价值的古代城市、村庄、园林、宫殿、寺庙、陵墓、古建筑、雕塑、构筑物、古战场、革命纪念地等遗址、遗迹、遗物等,如古罗马斗兽场、古希腊雅典娜神庙、英格兰的巨形方石柱;我国新疆高昌古城、龙门、云岗石窟、都江堰水利工程、赵州桥、古运河、圆明园遗址、故宫、苏州园林等等。
3.民俗风情:地方风俗习惯,节日活动,婚喜习俗,宗教活动以及民族戏剧、舞蹈、歌谣、服装、宴饮、集市买卖、地方工艺美术品等等。
以上各类资源,由于人文资源、自然资源所占优势不同,而分为国家历史名城,国家历史文物保护区,国家自然保护区(或国家天然公园)和国家风景名胜区四种类型,分别由不同职能部门分管,或由几个职能部门共管。
二、当前风景名胜区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的园林绿地,大多数情况下,是需要“人造的”,是需要花资金、花劳力“建设”的;一些地下矿藏是要“开发”的;一些荒地如要建农场,也是要去“开发”的。
但是一些具有极高美学、科学价值的天然风景和自然资源,是大自然遗留下来的,它们是不能依靠人工去“建设”起来的,也不能像矿藏和荒地一样去“开发”的。还有那些有极高艺术、科学技术和历史价值的文物古迹,是历史上前人创造而遗留下来的,也不是要依靠现代人去“建设”、“改造”或“开发”的。可以进行考古发掘,完整原状保护下来,但不是“开发”矿藏。历史文物是不能进行改造的。
但是对于“风景名胜区”,近几年来,有不少同志写文章、做报告,提出所谓要大力进行“风景建设”和“风景开发”等不确切的口号和观点。甚至有些地方部门,还用这些不确切的观点下达任务去“建设”和“开发”风景名胜区。于是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炸山取石,砍伐森林,大兴土木。在名山大川风景最美的景点,建造大体量的旅馆或建筑群、建造高架索道缆车。或把一些历史文物价值很高的寺庙、古建筑任意拆迁、改造,或改为旅馆、餐厅、商店等等。甚至还把一些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道路、交通能源供应的建设称为“风景建设”,把旅馆建筑作为风景美学的核心来构思。这些做法,实质上是花了大量资金、人力来从事大量的“破坏性建设”工作。国际上很多同行,对此都提出了不同意见。这种“破坏性的建设”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在这次城市建设政策论证会中,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作了明确规定,是很好的。但是许多重要的风景名胜区并不在大城市,而面积又很大,在风景区内有不少小城镇和村镇;这些小村镇的建设对资源破坏是很严重的。因此,在“村镇建设技术政策”中,更需要有明确规定。
严格说来,按科学性质和社会需求来看,风景名胜区自成独立体系,这与美国的“国家公园系统”有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
美国的国家公园系统,由四种类型的风景区组成。1.国家天然公园。2.国家历史公园,3.国家野外娱乐公园。4.国家纪念公园。把“国家天然公园”即自然保护区除去,就与我国风景名胜区相似了。
国家风景名胜区既不是城市建设,也不是村镇建设。它与城市的园林绿化是两个不同的体系。在美国城市的园林绿地是由各城市的市政府领导建设的。而“国家公园系统”则由内政部的“国家公园局”领导和经营管理的,中央局下设10个地区局,由中央局统一领导。全国有9,000多名职工,旺季达20,000余名。全国共有330余处国家公园。
中央局一级有450余名职工的管理机构和五百名规划设计技术人员的“设计中心”。
我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以建设部市容园林局为主,但其工作比较复杂,与文化部文物局、林业部、旅游总局、建设部环境保护局,均有密切关系,因此,它要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制订专门的技术政策和建立专门管理体制才行。
三、为什么风景旅游资源不能破坏
第一,许多自然风景、原始森林、野生动物和植物群落受到破坏;河川、湖泊、沼泽、海滨的水体受到污染;许多生物将会灭绝、整个国土的生态平衡也会受到破坏。那么人们的农业生产、工业生产也都会相继受到破坏,自然灾害会不断发生,人民的健康和生存条件将会恶化。同时,人类生存的环境美学价值也随之破坏,使人类的精神生活感到枯燥。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那么人民的物质文明将无法建立。
第二,许多科学研究工作将无法进行。
第三,许多科学普及工作将失去直观教学的现场。
第四,许多历史古迹和历史文物破坏以后,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研究将失去物证而陷于空谈。精神文明的建设将失去借鉴,将割断历史而失去优秀传统的继承。
第五,现代化城市居民的健康和文化生活将受到损害。
四、如何保护风景旅游资源
一些现代化国家,如美国在建国初期,也曾大量砍伐森林、淘金、露天开矿,自然资源和森林受到严重破坏,生态失去平衡,受到大自然的惩罚。他们的政府和人民接受了教训,于1872年首先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天然公园,即黄石公园,面积达8,980余平方公里。后来建立了国家公园系统共360余处,占国土总面积的1%,另外还设立了占国土总面积10%的“国家保护森林”,供保护和开放旅游之用。1916年8月25日,美国国会制定了一项法令“要把国家公园内的天然风景、自然变迁遗迹,野生动物和历史古迹,按原有环境,世世代代保护下去不受破坏。”当前世界各国对各种资源的保护原则如下:
(一)对自然资源要按大自然原有的面貌保护下来;不得改造、增添和破坏原有自然物、被毁植被,由其自行恢复,不加人工干预。
(二)对历史人文资源,要按历史原状保护下来。如已破坏部分,可以不修复;如决定修复则须按历史原状和原材料修复,并表明为非原物;如破坏太多,不加修复,则须保护其遗址和遗迹,不得破坏和另作基建用地。
(三)野外娱乐资源,如沙滩、急湍、雪山,不得破坏自然面貌,使人民野外娱乐之用,不得侵占移作它用。
资源保护首先要作好资源调查、资源分析和评价分级,按不同资源性质定出不同资源保护规划。
五、如何进行风景名胜区规划工作
通常应分为三个阶段和三个组成部分来进行规划设计。
(一)资源分析评价阶段
1.进行资源调查;2.进行资源分析;3.进行资源分类、分别评价和分级。
(二)资源保护规划阶段
1.根据资源分类的评价和级别,决定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名称;2.根据资源的不同类型、性质和评价、分别定出各种不同性质资源的保护条例、法规和保护措施;3.分别做出分类分级分区的保护规划图。例如景观保护区、森林植被保护区、古迹名胜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区、风景保护区等等。
(三)开放旅游服务设施的规划
1.制定环境质量保护规划再定出环境容量规划(即游人容量规划和环境卫生指标规划);2.交通及游览路线规划;3.能源供应规划;4.旅游服务性设施规划(即旅馆、餐厅、酒吧、商店、停车场、通讯等等);一般均设在风景区以外,第三级外围保护区内;5.污水、废弃物处理规划;6.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居住地及供应规划,不得设置在风景区内。
以上旅游服务设施和交通能源规划,不能称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或“风景建设”。
六、载人高架缆车索道问题
美国国会曾做出决定,在国家天然公园和历史公园是不能建立索道缆车的,只有在滑雪的山地、娱乐公园才允许建立缆车,也是小型的。埃及的金字塔古迹游览区、希腊的奥林匹斯神山、美国的黄石公园、大峡谷都是决不允许建造的。在风景美学评价很高的名山大川,建了缆车,其美学价值就被破坏,是风景摄影师、风景画家所最不能容忍的破坏行为。建造缆车,必须先修路,修路必先伐树、炸山,因此修一道索道缆车,对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破坏是严重的。国外许多风景园林师,对我国在泰山、黄山、峨眉大建缆车,都不敢赞同。
七、风景园林设计师人才培养问题
美国现有65所大学设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系”,每年毕业学生1,400名,在校学生共有4,000人,从事这项工作的风景园林师共有25,000人。我国这个专系和学科,还处在萌芽状态。全国真正能掌握美学,生态学、植物学、工程建筑技术、规划知识的风景园林师寥寥可数,现在“风景园林设计专业”的设置,甚至还没有为教育部所正式批准,必须正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有条件的学校,应成立风景园林设计系,并派出较多出国研究生。
欧美和日本等国家,在大学的“城市规划系”和“建筑系”生态学、园林植物学、风景园林设计学和土壤学都列为学生的必修课。但是,我国大学的“城市规划专业”、“建筑学专业”,学生都没有学过这些课程。因此,规划师和建筑师只能进行旅游服务设施的设计和交通规划,无法胜任整个风景区的规划设计工作。故城市规划和建筑学两个专业的教学计划,深盼能加以改进。
编辑:81nu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