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采访周进:避灾绿地建设急需国家立法(图)

2008-08-07 21:08:37    作者:王秋洁     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     浏览次数:
 
周进
重庆市园林局总工程师  周进

    中国风景园林网讯  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震撼了半个中国,地震发生后大多数市民有家不敢回,纷纷到城市的公园绿地中避灾,灾区人民也在城市绿地系统中搭建帐篷,一时间公园绿地成了避难所。随之而来的关于如何建设减灾绿地的讨论也备受瞩目。究竟怎样的绿地才能发挥减灾避灾性,我们该怎样建设?各家说法不一。为此,中国风景园林网独家采访了重庆园林局总工程师周进。周总工来自地震一线,对绿地的减灾避灾性有着切身体会和深入的思考,以下是采访内容:

  中国风景园林网:您能介绍一下重庆市的公园、绿地在这次汶川特大地震中发挥的作用吗?

  周进:重庆的公园、绿地在这次地震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在这种突发灾害面前,园林绿地尤其是公园绿地的减灾避灾功能表现得十分突出。举个例子,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的十几分钟内,重庆市江北区的一个叫花卉园的公园内就聚集了5万多人。这个花卉园面积不是很大,总占地面积是15公顷,其中包括5公顷陡坡地和3公顷水体(人工湖),平缓的地方只有6公顷。而这6公顷中又有很多场地被植物占据,因此5万多人聚集在这里非常拥挤。2006年,重庆市将花卉园确定为避灾公园。市地震局、市人防局和市园林局联合,尝试性的建设了一些避灾项目,但是没有专项资金投入,到地震发生时还处于在建阶段,很多减灾避灾的功能还未完全发挥。当时,花卉园里准备了一些简易的设施、水和药品等。但现在看来,和实际需求量差别太大。5万人的规模相当于一个小城市呀!5月18日,因为一次预告的很大的余震,又陆陆续续进去了6万人。

  中国风景园林网:重庆市民如何看待公园、绿地的减灾避灾功能?

  周进:市民对公园的认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地震发生前,市民主要是到公园里锻炼身体,进行一些娱乐活动,公园只是市民生活中的休闲场所。地震发生时,人们到公园、绿地中去避灾,公园就和他们的生命密切相关了。地震后市民很感激公园为他们提供了避灾场地和基本的生活设施。

  中国风景园林网:作为一名园林专业人士,您是如何看待公园、绿地的减灾避灾功能?

  周进:在大的灾害发生时,用于减灾避灾的场地很重要。人们在安全的场地避难可以安定情绪,这对社会稳定也很重要。因此我们在思考城市需要多少这样的场地,现在是不是欠缺?重庆大学一位公共安全方面的专家认为当今中国城市中配备的设施,从安全角度来说还很欠缺。这就需要从国家层面,从管理部门的角度给予充分的认识。

  减灾避灾场所是城市公共安全体系下重要内容,在城市中本身就应是一个系统,园林绿地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城市面对的潜在的突发灾害不尽相同,山地城市易发地震灾害,大江大河流域中下游的平原城市易发洪水灾害,沿海一些有国际性的特大城市存在恐怖活动的潜在危害,对此,需要有针对性的建设城市的防灾避灾体系,建设避灾场所系统。

  城市中的避灾场所包括公园、绿地、广场、大的道路、运动场地等。在这个系统中,绿地尤其是公园在这里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城市的绿地面积占城市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其中公园面积又占绿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如果能把公园的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用于减灾避灾场所,面积就相当可观了,也会发挥很大的作用。

  中国风景园林网:您认为在建设减灾避灾绿地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周进:没有做过系统地研究过。可以从这次的地震中公园绿地在发挥避灾功能上遇到的困难作简单分析。我想有怎么几点:

  首先是保证场地的通畅性。出入口要多、要敞开,且要和大的道路相连,便于大规模的聚集和疏散;

  其次是保证场地本身的安全性。地震易发区大多是山地城市,而且有很多公园建在山坡上,这样的场地本身就不安全,是不能作为减灾避灾场所的。所以一定要考虑避灾场地的地质条件。

  平整的地块适合市民汇集,陡坡上不宜站人,坡度控制在10%以内最好。但究竟该是多少还需要专家评定。

  人工水体也不宜建。人群大规模聚集时,人挤人的现象难免发生,此时若聚集在水体旁边,则很容易导致个别人落水。这次花卉园一下子聚集了这么多人,我们当时想3公顷的水体要是平地多好啊。而且,人工水体宜被污染,滋生病菌,引发次生灾害。

  在植物种植方面,应以乔木为宜。这样既可将下面的空间空出来,又能达到生态效应。不种树也是不行的,尤其是夏季,大树可以为避难的市民提供相对舒适的小环境而避免中暑或诱发其他疾病。

  避灾公园中还应配备一些必要的设施,如帐篷、临时厕所、供水和供电系统等。帐篷和临时厕所要准备充足,供水、供电系统要保证能够在城市管网、电网瘫痪的情况下独立运行。

  对此,需要出台相应的法规、技术标准来规范减灾避灾场所的建设。

  中国风景园林网:您认为我国现在建设减灾避灾场所方面最需要的是什么?

  周进:当前,迫切需要国家立法。需要出台一系列相关的法规、标准。

  有什么标准来指导我们的建设?这都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也是现行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果我们要将公园建设成为避灾公园,那么怎么保障它的避灾功能在需要时能够有效发挥?对此,需要国家立法明确城市避灾场所系统建设的责任主体,以及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等等,并应将其纳入城市防灾避灾体系建设中。

  除了建设以外,日常的维护、管理也很重要。管理不当,很可能在灾害发生时不能起到预期的作用。怎么管理,费用如何承担?这都是需要法规明确的问题。

  完善城市的防灾避灾体系应纳入城市政府的基本义务当中,应该由政府来承担减灾避灾场所的日常维护工作和费用。

  国家层面,需要有部门指导这方面的工作,理想的是由建设部来牵头,指导避灾场所系统的规划和管理,因为这些场所的建设和城市建设是密不可分的,必须纳入各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当中才能有效的运行。

  让城市从规划到管理都能发挥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作用。保证减灾避灾场所在城市内的布局合理,人们可以在安全的时间(大概是5 -10min,具体时间还有待进一步测定)内赶到附近的减灾避灾场所。可在原有绿地上建设减灾避灾场所,达到土地的综合利用,这也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全国各地的城市差异比较大,建设效果也很可能有大的差异,这就需要国家的政策法规来强制约束了。

编辑:Agg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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