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实施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1、6月栽种落叶树和常绿树
记者从昆明市园林绿化局获悉,为促进昆明市园林绿化良性、有序发展,创新园林绿化工作机制,该局拟订了《昆明市园林绿化工作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并于即日起开始实施。
该《制度》规定,每年1月、6月为植树月,分别栽种以落叶树和常绿树为主的树木,广泛开展城市绿化义务植树活动。为建设有地方特色的园林绿化,《制度》推荐了昆明市常用常绿、落叶的观花观叶观果、竹类植物;《制度》提倡建设“节约型园林”,古树名木必须原地保留,不得移栽,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应由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报县(市)区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各县(市)区对绿化建设项目进行归档。
针对长期以来昆明苗源依靠外省的问题,《制度》要求,县、区级绿化部门必须有计划地建设行道树专业苗圃,使昆明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对国有苗圃进行改制,凡是改制到位的,按扶持苗圃政策进行奖励,对苗木自给率突出的县、区绿化部门给予奖励。
对于目前市民争议颇大的道路绿化问题,《制度》明确规定,城市道路绿化以组织车流、方便行人行走为主要功能,兼顾绿化、美化环境,利用丰富的本土植物和自然景物,修建道路时保留原有的古树名木和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凸显城市地域绿化特色。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办公室唐佳女士介绍说:“昆明年温差不大,但干、湿季分明,因此,根据昆明的气候特点,在广泛开展城市绿化义务植树活动的同时,规定每年1月和6月作为植树月,分别栽种以落叶树、常绿树为主的树木。6月份种植常绿树木,不仅有利于提高树木的成活率,而且能够充分利用夏季的充沛雨水滋养树木。”
编辑:jo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