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筑设计权威收6万贿赂改方案 获刑2年

2009-02-18 17:04:57         来源:长江商报     浏览次数:

  工程施工量超出计划后,工程老板想到的“补救”措施竟然是私下找到设计者更改项目设计方案。建筑设计专家王某更改设计,为该工程多牟得造价200多万元,自己也收受了6万元的“好处”。日前,王某因受贿罪获刑2年,缓刑2年。

  事因高校运动场工程建设

  经办此案的检察官陈红林介绍,去年案发时,44岁的王某为湖北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副院长,享有国家津贴,是我省建筑设计行业中的权威专家。2002年初,王某受单位指派,参与其单位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合作的田径运动场工程的整体结构设计工作。

  据该工程2004年6月建成后公布的数据显示,这座能容纳3万人的现代化大型体育运动场占地面积达6.2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达4600万元。

  更改设计增加工程造价获利

  施工初期,施工方湖北某置业有限公司没有按照工程原设计方案施工。在挖土方的时候,把工地的土方挖多了,回填土方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由于该置业公司董事长王某某与设计者王某是老乡,于是,王某某向王某求助,要他想办法把“坑”填起来。

  2002年底,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持召开的部分工程项目改建协调会上,受王某某的请托,王某代表自己单位表示同意变更设计方案,并负责了改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施工方前期施工造成的大坑变成了整体施工中的一部分,此举为施工公司增加了工程量,工程造价多出200多万元。工程完工后,王某于2003年10月收受王某某送来的6万元贿赂。

  2008年3月3日,王某被武昌区人民检察院通知到院接受询问。王某主动向检察机关如实供述了受贿事实。同年4月2日,王某退出全部赃款。同年7月1日,王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其收受的赃款被没收上缴国库。

编辑:songgao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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