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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华:防灾避险绿地绝非可有可无

2010-05-12 18:32:02    作者:郭泽莉     来源:中国花卉报     浏览次数: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景观学系教授李树华:防灾避险绿地绝非可有可无

  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不到两年,今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地震,最高震级7.1级。灾害的发生不仅导致人身财产的损失,自然资源也遭受严重破坏。在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参与灾区重建工作的同时,防灾避险型城市绿地建设再次引起国家和地方城建、园林绿化部门领导和专家的重视。刚刚编著出版《防灾避险型城市绿地规划设计》的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景观学系李树华教授,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使没有汶川大地震的发生,我国也到了不得不重视城市园林绿地防灾避险功能的时候。

  防灾绿地不容小觑

  防灾避险型城市绿地的规划建设,李树华早在日本工作学习时就有关注,并已有11年的研究积累。在谈及我国应加强防灾避险型城市绿地建设工作的原因时,李树华指出,我国位于全球两大地震带???环太平洋地震带与欧亚地震带的交汇处,人口密度远大于欧洲,地震的频度、强度和危害程度居世界之首。此外,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加快,城市整体防灾避险功能远远落后于经济建设发展的问题日益突出。如建筑物间的活动空间相对减少,社区本身的防火、通风、采光等能力降低,这就意味着灾害发生时,用于灾民逃生的通道和应急避险的安全场地严重不足。

  “我国城市园林绿地的发展过程经过了从古典园林的以宗教、精神、文化环境空间为主,走向了近现代园林的以美化、休憩、娱乐环境空间为主,现在开始重视生态改善、防灾避险与卫生保健等环境空间的功能。可以说,汶川大地震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城镇建设与园林绿地建设的思路。”李树华表示,宜居的城市首先应是一个安全的城市,之后才是生态、美化等功能,因此,防灾绿地应作为绿地系统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予以重视。

  规划兴建有章可循

  汶川地震之后,防灾绿地随即便成为各地城建、园林绿化建设的热点,一些防灾绿地也相继建成或在筹建中。尽管很多地方领导在思想意识上已对防灾绿地非常重视,但防灾绿地与普通绿地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如何正确科学兴建,使其能在危急时刻发挥重要功能,是管理者和建设者急于了解的内容。李树华针对我国城市建设情况,综合日本及我国唐山、台湾等地地震灾后绿地重建状况,提出了几条防灾避险型绿地建设思路。

  首先,制定城市整体防灾与防灾体系规划。为提高城市的安全,预防城市灾害,必须在城市规划中统筹考虑城市防灾、减灾的特点与要求,并在城市建设的各个层面逐一落实,建立一个综合的城市防灾体系。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要明确有利于城市安全的用地结构与布局,留出适宜的开敞空间与保护用地。其次,编制城市防灾绿地系统规划。规划内容包括不同功能的防灾公园以及其他防灾设施的相互连接、补充,以便形成防灾设施网络化;没有构造物和建造物覆盖的空间和自然环境要素占优势的空间等。“设置防灾公园也要全盘考虑,有很多讲究,有特定的基本思路可以遵循。”李树华强调说,防灾公园要相互联系,按照所有公园形成网络进行配置。公园要设置在对能预想到的受灾处有效果的位置,能够与其他防灾设施相结合,灾害发生时交通易达,有助于消除避难困难的发生。

  “在制定防灾公园规划时,与公园以外的周边开敞空间和防灾关联设施的结合是最重要的,要在了解两者担负机能的基础上进行公园规划。”李树华补充道,进行防灾公园规划、设计的重点是随着场地状况、防灾公园所起作用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应该预想到灾害发生之后,紧急阶段、应急阶段、复旧、复兴阶段等各阶段的场面转换,并达到与之相匹配的公园规划。与此同时,防灾公园日常还作为普通公园被利用,有必要考虑到与日常使用相协调的规划。此外,重视园林植物的防火功能与防灾型配置设计,筛选适宜此类绿地的植物配置形式、植物种类,为人们在危急时刻提供一个安全的临时居所。

  完备的设计规范是防灾公园规划和建设的指导。李树华指出,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一系列有关防灾减灾的法律法规,但对于防灾公园的规划建设,没有像日本《城市公园法》、《防灾公园规划、设计指导方针》那样的有针对性的规范。“在日本,如果城市绿地不具备防灾避险功能,基本上难以被批准兴建。当前我国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防灾技术标准,推动我国防灾避险型城市绿地的建设。”

  除了上述要点,李树华表示,进行城市防灾构造化建设、重视减灾、加强城市绿地防灾避险功能宣传、鼓励公众参与等都是推进防灾避险型城市绿地建设的有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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