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山基地创新广场景观绿化工程招标

2010-11-24 16:46:42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软件园吉山基地创新广场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单位:  江苏软件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500.000万元

  建筑面积:  14,00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江苏软件园吉山基地创新广场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江宁开发区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5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所列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14000 m2。

  报名条件: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11月23日至 2010年11月29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在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江宁开发区秦淮路6号)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2)本工程对项目负责人无要求,但需提供一名具有园林施工经历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资格预审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资格预审。开标时,本工程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

  3)类似工程是指:2008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业绩可以兼得。(需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与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可以兼得。

  4)景观绿化施工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招标文件费用(含清标专用光盘):400元/份;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报名期限:  2010-11-23|2010-11-29

  联 系 人:  韩云

  联系电话:  025-84795958

  联系传真:  025-84795981

  联系地址: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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