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园区段绿化2标段招标

2010-11-24 16:47:10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

  项目编号: GYY201011080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京沪高铁园区段沿线北侧绿化2标段(河~星华街东)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

  代理单位:

  投资规模:  1,15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工程编号 GYY201011080

  工程名称 京沪高铁园区段沿线北侧绿化

  招标人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重点处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园区管委会2011年第一批建设工程计划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京沪高铁园区段沿线北侧

  工程规模 绿化39万平米左右

  合同估算价(万元):1150

  报名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二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08、09、10年信誉、业绩良好;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08、09、10年业绩、信誉良好,附800万元以上绿化业绩证明(证明材料必须有本项目负责人名字,否则不予承认其业绩);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下面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标段有少量景观工程,参与本标段投标的单位,项目负责人除有800万元绿化业绩

  其他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 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5)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且是企业在职职工; (6) 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7) 企业必须在资格预审截止前获得园区规划建设局颁发的《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登记),未实行登记管理的专业承包资质除外。(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请申请人到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建设工程有形市场报名,报名时直接递交投标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报名经办人(即授权委托代理人。整个招标过程,除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其他人来接洽工作,建设方可不予接洽)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关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如下:申请人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和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或中标书)、居民身份证等原件以备查验;以上资料相应复印件,另提供《园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登记)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有关积极参与投标的确认函。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其中:报名资料封面必须明确工程名称(不要写明标段)、建设单位和报名单位并盖有公章。年度信用手册、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投标确认书等材料必须装订在最后几页。报名资料必须编页码(允许手写页码),列清目录。资料提供的齐全与否为资格预审通过与否的先决条件;凡不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料,建设方可不予接纳。3.资格预审办法:随机抽签法,资格预审合格单位不大于9家,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大于10家,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10家单位参加投标。4、工程付款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计算,每月支付当月进度款的50%

  报名期限:  2010-11-19|2010-11-26

  联 系 人:  黄季祥

  联系电话:  66680797

  联系传真:  66680799

  联系地址:

  备 注:  请申请人于  2010年11月26日至 2010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 9时 3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6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园区有形市场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0年11月26日至 2010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 9时 30分至 16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6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无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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