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自然生态水岸亟待立法保护
水陆过渡带为岸。自然的岸一般是泥土草木的,平缓宽阔,是潮水洪水能够淹没的潮浸地。它地表较湿,近水土壤的水分几近饱和,甚至数月内有薄薄一层季节性积水。随着潮涨潮落、洪水来去,泥岸时淹为浅滩,时现为陆地。
泥岸或浅滩生长着喜湿性和喜水性的植物。作为与陆生生态系统交织的水陆过渡地带的水岸,也是城市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
我见过的中国最美的城市泥岸,应该是哈尔滨太阳岛附近宽达数百至数千米的河漫滩。随着潮涨潮落、洪水来去,松花江宽阔的河漫滩上茂盛的草木,或浸在水中,或露于岸上,美得让我如痴如醉。
千百年来,鱼虾、两栖动物等生物物种随着潮涨潮落、洪水来去、滩露滩没、岛现岛隐,按时“自动”洄游到被淹没的水草丰美、水流平缓、饵料丰富的河漫滩,栖息觅食,放精排卵,或爬上泥岸交配下蛋。
哈尔滨松花江河漫滩沼泽有如“海绵”,是功能强大的生物蓄水库,能保持大于其土壤本身重量3倍-9倍甚至更高的蓄水量。洪水被储存在土壤内,汛期过后洪水又从“海绵”中缓缓溢出,使松花江能保持相对均衡的流量。河漫滩植被还可减缓洪水流速,延长洪水的蒸发和下渗时间。
在寸土寸金、土地财政、经济增长至上的今天,哈尔滨人为保护生态,仅太阳岛附近就保留了10.6平方公里的河漫滩,实在难能可贵。你算算,10.6平方公里的土地能卖多少钱?盖成高楼大厦,又能卖多少钱?如果建成开发区,每年又能下多少“金蛋”?
我们再反观南京或其他很多城市的江河湖塘,在河沿岸边,陡峭甚至直立的驳岸、堤坝、防洪墙随处可见,两栖动物根本不可能爬上岸。坝、墙之后则是潮水洪水永远到不了的“高地”,人们通常也叫它“岸”。
因为城市土地资源紧张,原本涨水时能淹没的宽阔的河漫滩,被隔离成永久的“旱地”及建设用地。水生动物们失去了水草丰美的河漫滩,没有了滩露滩没、岛隐岛现的信号,它们千万年来形成的自然节律紊乱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该洄游?什么地点去“约会”?往哪里洄游?在哪里产卵?
南京是一座多水的城市,河道纵横、湖塘密布,水岸资源十分丰富。规模较大的水体有扬子江、秦淮河、玄武湖、莫愁湖、石臼湖、滁河、九乡河、三岔水库、山湖水库等,数量不算少;南京规模较小的水体数量则更多。它们也是迁徙鸟类的驿站和落栖点,很多就分布在人口稠密的主城甚至闹市区,这是城市的宝贵生物财富。但是,南京显然尚未完全认识并充分利用水岸的生态价值。泥土草木的自然水岸越来越少、越来越窄,石块混凝土的非自然水岸越来越多。原来芦苇丛生、水禽翻飞的泥岸被大量填埋,为建筑、马路、码头、货场等取代。
对此,为什么不立法进行保护?比如,可在平均水位线以外,根据不同情况依法划定20米-500米泥岸保护红线,保护和恢复有利于草木、鱼类、昆虫、两栖动物和微生物生长的泥土水岸,严格限制既费钱又不利于动植物微生物生长的驳岸、亲水步道、亲水平台等“硬”水岸的建设。
又比如,可禁止将平缓的泥土草木水岸填平,在红线划定的生态隔离区内禁止垦殖、取土、排放污水、倾倒渣土和垃圾等,禁止一切与天然的泥土草木水岸恢复无关的建设。
我们知道,尽管个别地方有一些水岸保护的零星、不成体系的政策,但由于政策一般都是宏观的方向性、原则性要求,具有易变性和灵活性。这使水岸保护政策很容易被“灵活掌握”,存在“弹性空间”。
据了解,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城市水岸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地方法规、规章也几乎空白。在城市江河湖塘的泥土草木岸滩被大肆侵占为建设用地、破坏性改建愈演愈烈的今天,亟待建立健全水岸保护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