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改试点任务分解 高校自主权名单未披露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从专项改革、重点领域综合改革和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三个层面,确定了改革试点的十大任务。
试点项目多由地方主动申报
《通知》公布了包括“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等在内的十大改革试点,还公布了试点改革的重点任务及试点地区、学校。
不过,从试点公布的内容看,经济发达地区改革试点的范围略多于欠发达地区成为一大特点。
在十大改革试点地区和学校名单中,北京被提到的次数为32次,上海30次,浙江17次,广东19次,甘肃10次。
而在去年12月,一次民间组织的教育改革创新的案例调查中,经济发达地区的创新性明显占有优势。
“虽然作为国家层面的试点,但试点项目基本都是地方教育厅主动申报的,应该说他们的积极性很高。”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体制室副主任王烽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除了地区经济发展具有不平衡性决定了这种差异外,教育领域资深评论员翟晋江认为,这与地方政府的创新性有着很重要的关系。
上述教育创新案例的评选过程中,浙江省提供的案例最多,达到9个,山东、江苏、广东、湖北、湖南均为4个,列第二位。上海、四川列第三。如按区域统计,东部地区为30个,中部9个,西部9个。
“比较而言,经济发达地区对体制创新的要求,往往更为敏感和强烈。因为经济发达地区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较多,人们对新观念的接受能力也相对较强,因而对改革滞后的体制有着更为强烈、更为迫切的要求,从而使得这些地区最容易成为各种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试验区。”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曾表示。
当然,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决定着不同地区所面临的问题差异极大。即使是同一问题,所要处理的轻重缓急也各不相同,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不同经济区域对教育体制改革的迫切性、创新性存在不同的要求。
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改革试点为例,北京地区并没被纳入其中。
但一位教育界人士表示,相对于别的地区,北京的学前教育做得并不尽人如意,这与北京人口的过度集中有关,使学前教育变得很是复杂。
相对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均衡性更为紧迫,北京也有了一些探索,并纳入“完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体制机制,探索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随迁子女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保障制度”的试点。
哪些高校试点落实办学自主权?
十大试点改革中,除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均衡性外,“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也成为颇受关注的一部分。此大项包括六小项,其中涉及“探索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办法,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参与该项任务试点的有北京、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东和云南。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在一些改革任务试点的分解过程中明确提及了高校的名称,比如在“完善教学质量标准,探索通识教育新模式,建立开放式、立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一类,明确多家高校参与试点。
而在上述“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中,并未点出高校名单。
对于前一段时间进入公众聚光灯的南方科大而言,似乎仍需等待。
“在发出《致报考南方科大考生、家长的一封信》后,朱清时和南方科大选择了与中国高校体制决裂:正在等待准生证的南方科大要自主招生、自授学位……”曾有媒体如此表示。
《新华每日电讯》则曾刊发评论员文章发出呼吁:教改试点能否成就南方科大的梦想。
“此《通知》跟南科大并没有太大关系,更多的是就高等教育目前发展中的问题进行一些改革。”上述教育界人士表示。
王烽则表示,本次国家层面的改革试点,都是地方政府主动申报的项目,但并不意味着在其他方面不鼓励创新,“南科大的筹建过程本身就一种支持。”
3年前,深圳倾全市之力,借鉴香港科技大学及国际办学的成功模式启动了南科大,如今该校却陷入一种尴尬,因迟迟未获教育部招生许可证,去年末,南科大决定“边干边等”,自授学位和文凭,此举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记者之前的采访中,教育部始终沉默。
更多的专家将这种沉默理解为“一种默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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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