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霁翔:重庆重视对旧城的保护与更新

2011-02-09 21:26:19         来源:人民日报     浏览次数:

  “旧城改造”的问题在于,将拥有千百年文化积淀的旧城仅仅定位于“改造”的对象,而忽视对传统社区进行保护并采取“有机更新”的方式加以整治的责任

  应贯彻旧城“微循环”整治方针。旧城要实施整体保护。旧城内的传统建筑重在加强日常修缮,对历史文化街区应采取小规模渐进式的整治加以改善,维护原有路网格局和街巷肌理

  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要坚持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对文化遗产的维修要坚持可读性、可识别性和可逆性原则

  记者:在城市建设中,文化遗产保护面临什么样的压力?

  单霁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仅用30多年的时间就完成了西方两三百年时间才完成的现代城市格局建设。但我们也不得不面对城市化带来的一些问题,其中包括大量的文化遗产在“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中快速消失,破坏历史文化名城整体格局和风貌、损毁文物建筑和历史街区的现象普遍存在,民族或区域文化特色消失加快等。

  文化遗产的生存危机必然导致城市文化特色危机,主要表现在:一是“千城一面”现象日趋严重,造成“南方北方一个样,大城小城一个样,城里城外一个样”。二是“旧城改造”造成“建设性破坏”。历史性城市的旧城区有较好的区位优势,位于房地产开发高价争夺的黄金地段,这些地区同时又是城市记忆保持最完整、最丰富的地区。一些城市在“旧城改造”的口号下,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实施“推平头”式拆迁,盲目地在历史城区内兴建高层建筑,使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三是“政绩工程”凸显短期行为。一些城市领导者力求在任期内使城市面貌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突出表现为小城镇盲目模仿大中城市,片面追求大广场、大草坪、大绿带、大水面、景观大道,为了气势而不顾环境,把高层建筑作为城市现代化的标志,而将文化遗产视为城市建设的包袱和障碍。四是“穿过式”交通影响历史街区道路格局。一些城市的道路交通规划理念和设计手法陈旧,为了解决机动车不断增长带来的交通压力,投入大量资金拆房修路,采取拓宽传统街道,建设穿过式交通干道和立体交叉道路系统,不但交通没有得到改善,而且改变了历史城区空间形态及街巷肌理,导致历史城区传统道路格局的破坏。五是错位开发造成文化遗产伤害。一些文化遗产面临游客超载、错位开发的严重威胁。“人满为患”使文化遗产不堪重负,给文物本体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楼满为患”使文化遗产地“商业化”、“人工化”和“城镇化”,严重伤害文化遗产的原生环境。

  记者:在城市建设、改造中,有些地方破坏不属于“保护文物”的古建筑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不可移动文物也遭到破坏,文物管理部门似乎处于无奈的境地。对此您怎么看?

  单霁翔:2009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文物局设立督察司,建立了由文化部、公安部等10部门参加的“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国家文物局建立并实施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公示公告制度,连续5年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察。直接督察了安徽宣城广教寺双塔、福建福州乌塔等数十起重大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对破坏文物的现象起到了遏制作用。

编辑: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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