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良镛:旧城保护与发展可以双赢

2011-04-12 08:30:49    作者:吴良镛     来源:北京青年报     浏览次数:

  ■演讲者:吴良镛

  ■演讲主题:纵论北京历史名城保护与发展

  ■演讲地点:国家图书馆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演讲者小传

  吴良镛,1922年生于江苏省南京市。1944年毕业于重庆中央大学建筑系,获工学学士学位。1950年获美国匡溪艺术学院建筑与城市设计专业硕士学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现任清华大学建筑与城市研究所所长,清华大学人居环境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

  ■两院院士、著名建筑学家讲述北京旧城保护方案的城市定位

  ■指出北京旧城保护面临的困境,及走出困境的办法

  ■北京要终结“同心圆”模式,形成多中心的城市新格局

  北京城是千百年来中华民族的心血所凝聚的瑰宝,是世界上拥有世界文化遗产最多的城市。保护好旧城及其遗产,具有伟大的政治文化意义,也体现了世界的期望。北京,还是国际、国内、本市多种多样活动的中心,上千万人民生活于此,是充满活力的大城市。因此,城市本身具有“保护”与“发展”的双重任务。因此,北京城市规划发展必须用最高的标准,体现先进的科学、先进的文化。

  北京是世界上仅有的将城市规划学、城市设计学、风景园林学与建筑学融成一个体系,凝聚在一个城市中的杰作。

  ■北京历史名城价值的再认识

  (一)北京城的历史价值

  从中国城市发展史来看,北京可以称之为“中国古代都城的最后结晶”。秦、汉大一统政体初建,秦咸阳、汉长安还不能在都城建设上有太完善的规划,东汉洛阳开始有轴线的布局,至曹魏邺城,宫殿与居民区全然分开,宫前建有宫门,主殿面对长街,在宫前长街两侧集中布置衙署等。后世历代都城既有继承,又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发展,唐宋变革,文化繁荣,商业发达,都市生活丰富,延至元明清,都城形制更趋成熟。从世界城市发展史来看,北京是少数最大的城市之一。有学者统计,从1450年到1800年间,除东罗马的君士坦丁堡(今伊斯坦布尔)在1650年到1700年间一度领先外,北京一直是“世界大城市之最”,直至1800年才为伦敦的崛起所取代。因此,有西方学者称“北京是一个伟大文明的顶峰,一个卓越的纪念物”,这句话北京是当之无愧的。

  (二)北京城作为设计典范的价值

  从建筑学的意义看,北京是世界上仅有的将城市规划学、城市设计学、风景园林学与建筑学融成一个体系,凝聚在一个城市中的杰作。世界上只有局部的例子,但从没有像北京这样全面而完整。现代中国,其他古都均消失了,仅仅留下了一些痕迹,而在地面遗存中,北京是惟一最集中、最完整的范例。历史上北京旧城也有过破坏与变化,主要是改朝换代人为的,但之后都得到了修建并恢复其完整性。

  过去100年,在激烈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变迁中,中国对传统文化的否定是史无前例的。近半个世纪来,除了少数学者对北京的历史发展研究做出独特的贡献外,我们对北京城市规划光辉历史价值的研究和贡献显然太少了。宣传、保护力度太不够了,这是我们建筑学人引以为不安的,甚至是痛心的。

  都城作为首善之区,在建设思想、规划设计科学与艺术上首先应坚持最高标准,立于世界都城之林。今天尤其不能丧失对这个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价值的基本认识,我们眼见北京城在这个大发展的洪流中日受影响,仍然需要坚定不移地相信它的文化魅力,在今后发展中精心地继承和发展它的精华。

  解放初期,“梁陈方案”在当时的情况下未被采纳。现在旧事重提,目的重在进一步明确过去被忽略了的、未被理解的基本原则。

  ■对“梁陈方案”的再评价

  讨论建国初期规划,不能回避“梁陈方案”问题。我无意为其翻案,但是它内在的核心原则,今日仍有阐述的必要。因为“梁陈方案”所遵循的本是历史名城规划的普遍原则,其价值在于符合“保护历史城市另辟新区扩建”这样一个规划建设的基本方式。建设新区对于城市发展来说既省钱,又具有相对较大的自由度,可以避免陷入原有城市的复杂矛盾之中。因此,几乎成为中外历史上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基本规律。

  从中国城市建设的历史看,传统城市的发展有放弃原有城址另觅新址的,如唐长安城放弃汉长安旧址;有呈同心圆式向四周扩张的,如后周汴梁及宋东京(开封);也有更多的城市采用在原地的一侧另辟新区扩建的,如明南京建都之初在原有城市基础上向东发展另辟皇城区;元世祖忽必烈另在当时东北郊另经营新城,即元大都。这种新区偏向旧城一侧发展的形式,其优点在于对原有城区无须做太多变动,而新区的发展可以根据现实的需要,布局较主动。

  从世界城市建设的历史看,国外的例子也比比皆是,例如:巴黎在保护旧城区的同时,一方面加强周边新城的规划建设,并在20世纪70年代起城市主轴线继续向西延伸,规划建设了德方斯商务金融区。另外,罗马在20世纪40年代起规划建设了新城,伦敦在80年代起规划建设的道克兰滨水码头区等,都对于原有旧城区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从建国开始,是采纳“梁陈方案”另建新区,还是“以旧城为中心发展”是北京城市建设的两种方式、两种途径。由于当时方案的形成极为仓促。而“梁陈方案”在当时的情况下未被采纳。现在旧事重提,目的重在进一步明确过去被忽略了的、未被理解的基本原则。

  对于北京这个文化古都,从建国开始至今都存在着“保护与发展”这一基本矛盾,并且矛盾越来越尖锐。如果这两者基本上不在同一空间上发展,矛盾就会简单许多。

  对此,包括对“梁陈方案”,从来未作认真的总结,而是回避矛盾,避免触及,甚至相当一个时期以来成了学术上的禁区。

  ■需对过去的实践作科学的反思

  建国50年来旧城基本的矛盾就是企图在同一空间上既要保护旧城,又要建设现代化的城市(对现代化从来理解不一,对旧城就更莫衷一是);既承认它是伟大的遗产需要保护,又强调要改造,还期望“现代化与历史名城交相辉映”等等,理论上似很辨证,几十年来的实践结果却矛盾重重。对此,包括对“梁陈方案”,从来未作认真的总结,而是回避矛盾,避免触及,甚至相当一个时期以来成了学术上的禁区。这在过去“左”的路线下并不难理解,但为此付出的代价却太大了。

  城市规划是经验的科学,是基于实践,理性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联系历史,认识现实,预测未来的科学。如果对过去的实践不作科学的反思,则是非不明,也就难于正确发展——这正是我们的城市规划学术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当然这种情况本是全国的现象,由于首都的特殊性,涉及历史人物的特殊性,过去难以正面触及,但现在应该实事求是地加以总结了,而且已不难总结了。

  回顾历史,在过去50年,北京旧城遭受过三次大拆改:

  第一次拆改是建国初期的20世纪50年代,延续至60年代彻底拆除北京城墙。

  在否定“梁陈方案”、北京总体规划确立“以旧城为中心发展”新首都后,在一些当时的公房、王府和保存最好的四合院安插各级行政办公机构。随着各种机构发展增大,不得不接二连三地再拆除旧建筑,并择地添建。现在有的地方面目全非,甚至已遗迹无存。但在当时,矛盾并不显得特别尖锐,因为这些房子多隐藏在城市街坊内部,一些拆改限于当时财力水平,规模与尺度较小,早期拨地也比较谨慎,主要矛盾是一些最重要的历史文物建筑和最显眼的公共建筑的变动。随着每一次的大改动,必然有一番争论。

  第二次拆改是改革开放至20世纪末。

  城市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建设量大增,建筑高度失控,旧城中出现东方广场、金融街等巨型建筑综合区。问题逐步显得严重,且日趋严重。

  法国巴黎有个发人深省的例子,在旧城蒙帕纳斯火车站附近盖了一幢高层建筑后,受到纷纷指责就公认失败不再盖了,因此,巴黎旧城内就留下了几乎是惟一的一幢高层建筑。

  正由于我们没有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陷入盲目性,错误总屡犯不止,“学费”屡交不止,这就是问题所在。

  第三次拆改是在2000年—2003年的危旧房改造。

  明确摒弃“摊大饼”式的模式,从“中心大团”跳出来,寻找出“两轴两带多中心”的结构形式。这是对原有的城市结构的突破。

  ■北京城市空间发展——“走出同心圆”

  (一)力解北京城市发展的困境——“摊大饼”与“聚焦”

  在首规委邀约下,2002年清华大学在过去研究基础上进行北京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对北京城市建设中存在的“中心聚焦”和“摊大饼”发展模式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和分析。

  北京作为中国首都,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地聚集了许多功能。这有一定的必然性,但在中心城区聚集的功能太多,而且多聚焦于历史文化精华地区,同一空间中安插多种多样的功能,导致历史风貌不断丧失;交通压力与日俱增;规划绿地不断被占;环境压力日趋严峻。20世纪50年代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环形加放射”的空间布局结构模式,在建国初期城市规模不太大的情况下,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20世纪80年代北京进入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以后,已不再适合。

  (二)走向“两轴两带多中心”的新模式

  两年来,在北京市委、市政府及有关职能机关的努力下,在中规院、北京市规划院和清华大学的共同参与下,空间战略研究及总体规划修编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概括说来,即明确摒弃“摊大饼”式的模式,从“中心大团”跳出来,寻找出“两轴两带多中心”的结构形式,即在中心城继承发展城市传统中轴线和长安街沿线十字轴,在其外围构建“西部生态带”、“东部发展带”,并在市区范围内建设不同的功能区,构筑以城市中心与副中心相结合、市区与多个新城相联系的新的城市发展模式。“两轴两带多中心”结构形式的获得,是对从建国初确定下来、近20多年来已显困境的城市结构在城市形态上的一次突破。

  现在可以说找到“走出同心圆”的路子,对困扰北京发展问题的解决有了转机,旧城的疏解有了可能,但还不能说旧城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在这大好时机,我们应转换思维模式,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体保护,有机更新”,通盘解决北京旧城保护的难题。

  ■如何保护、整治“圆心”?

  (一)旧城的现实困境

  北京旧城历史文化环境局部虽有所改善,但多少年来整体环境持续恶化,并已趋于严峻的地步。这是不争的事实:

  北京旧城已有一半以上的建筑空间被完全重建;北京旧城的历史性建筑损毁过半;北京旧城胡同数量急剧减少,目前只剩下400多条;北京的建筑文化特色之一——旧城传统的空间轮廓线正日复一日地遭到大批涌现的新建筑摧毁,已出现多座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从1990至2003年,旧城过度开发,商业过度密集和交通拥堵的地区;北京旧城的道路被一再拓宽,传统街巷整体格局被改变,城市肌理被破坏,大量历史性建筑与古树名木在道路拓宽过程中被清除。

  这种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二)直面矛盾,化解困境

  面对现实的困难需要找出解决之道,北京旧城保护的矛盾聚焦在体制和利益方面。

  1.北京旧城的管理体制分散,难以促成统一的旧城保护控制与协调发展。各单位、各部门基于局部利益谋求发展,一再想方设法增加旧城的城市功能和建设量,随之而来的是人口、交通和环境负荷的增加。如此恶性循环不已。

  2.法律保障无力。在北京旧城保护中,有法不依和无法可依的情况都很严重。常常是拆毁旧城历史性街区的一方得到法律的有力支持,而主张保护的一方却因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支持和政策保障而败下阵来。

  3.利益集团作祟。北京旧城的保护与发展因缺乏资金,现已走入一个利用大规模房地产开发筹措资金的误区,其结果是与虎谋皮,事与愿违。

  幸而我们看到形势在改变,北京历史文化保护问题得到胡锦涛、温家宝同志批示,充分反映了领导同志的重视。北京旧城保护应该视为在新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实现科学与人文复兴的一面旗帜!《北京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业已获国务院充分肯定!

  在这大好时机,我们应转换思维模式,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体保护,有机更新”,通盘解决北京旧城保护的难题。

  伟大的历史转折,此其时矣!

  危旧房改造与古都风貌保护必须“双赢”、“兼顾”,这是比较好的提法,具体情况当然看具体条件而定,总之,任何一方都不能偏废。

  ■旧城保护规划的原则

  对于历史名城规划工作者来说,应该认识到不能仅就保护论保护,要贴近人民,要深入生活,寻找出路,提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1987年菊儿胡同危房改建开始时就是清华大学的几位研究生走街串巷,与居民交谈,从试图“建立住房合作社”起,激起居民的热情,继之发现一个已呈破旧的“家庙”大杂院“41号院”,建议加以改造,基于创造性的探索,最后得到区、市及有关部门的领导的支持,较快得以实施,并以良好的规划设计质量不断得到国际国内的好评与奖励。

  有媒体曾报道,市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危旧房改造与古都风貌保护工作》的议案,指出“危旧房改造与古都风貌保护必须双赢”、“兼顾”,这是比较好的提法,具体情况当然看具体条件而定,总之,任何一方都不能偏废。这也是在本次总体规划修编中拟加以进一步明确之处。

  旧城保护有着这么四个原则:

  积极保护的原则——根据前述,可知旧城面临的种种问题非常复杂,盘根错节,非常棘手。但在这方面不能丧失信心、畏难或退缩。

  整体保护的原则——原有北京城的规划艺术价值就在于它的整体性,它既严谨对称,又有城市及河湖水系山峦林木穿插其中,各个建筑物相辅相成,形成宏壮美丽的整体环境。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实行审慎的整体协调。

  循序渐进、有机更新的原则——要承认旧城是有机体,需要不断地新陈代谢有机更新,但这种改进尺度不能太大,需要量力而行,做小规模改建,而不是“加速进行”一蹴而就。

  瑞典前驻华大使曾在一篇文章中,表达了他对北京旧城保护的看法: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欧洲在城建方面犯过大错。我的故乡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就是这样。把成片17、18世纪的老房子纷纷拆除,盖上高高的写字楼、购物中心、停车场、宽街新路。现在90%的斯德哥尔摩人认为这样干是大错特错,原来是老房子的地方现在都冷冷清清,了无生气。

  多亏当时还有一些热血之士,大声疾呼,大力抗议,结果城中一块历史较为悠久的地区幸免“现代化”,保存了下来。这个地区就是现在的老城。

  今天如果去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老城,就可看到它是最有品位、人气最旺盛、最有画意的地方。即使从附近的岛屿远远望去,它在一群现代化的建筑群中间就像一组仍然有青春魅力的花簇。

  “以人为本”的原则——妥善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生活居住问题。在加强保护的前提下,通过有机更新的方式逐步改造危房和市政基础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生活质量。

  要把旧城看作“有生命的整体”,即使是要精心保留的文物建筑,也不能当作“木乃伊”,而要尽可能地实现旧建筑再利用。

  ■旧城保护的规划对策及设计

  (一)旧城保护的规划对策要注意三点:

  1.整合过去旧城保护的规划设想。需要整合的方面包括:皇城保护规划;中轴线保护规划;三十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其他“敏感”地区的规划等。

  2.旧城整体保护策略。下列问题仍需重申:保护北京特有的“胡同—四合院”邻里居住,对历史上历代的典型街坊与四合院遗存应专立保护区。对街坊整治,不只是改建合院建筑,宜延伸至“胡同四合院”体系与形态。

  3.制定适应旧城历史文化保护的交通政策。制定适合旧城历史文化保护的交通政策,严格控制旧城内机动车数量,完善公共交通、自行车交通和步行游览系统。对旧城保护的一些重大问题(如中央行政区规划问题,地下交通、有轨交通、交通枢纽与节点的定位与改造等)进行综合研究。

  (二)旧城保护要有更明确的不易被误解的原则:

  首先要把旧城看作“有生命的整体”,即使是要精心保留的文物建筑,也不能当作“木乃伊”,而要尽可能地派上适当的用途,即所谓旧建筑再利用。整个旧城更不能成为“博物馆城”。

  其次是城市设计原则。的确,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梁思成有关民族形式的看法,有它偏颇的一面,但后来论者以为一谈及传统,就是要大屋顶,就是封建,于是就要反封建……这不是科学的态度。

  我们需要认识到北京是“有规划的整体”,这整体的美的可贵之处在于它的“整个体系的秩序”,而它的“秩序之美”是建立在“建筑、城市规划、园林学……”等综合的基础上,“具有传统活力的,最特殊的艺术杰作”。正因为如此,在旧城内就需要将多种保护规划的方案在“整合”与“创造”的基础上,形成所谓“城市设计总体方案”。

  第三个问题要解决“保护区”范围以外怎么办的问题。

  ——在保护区四周应设立缓冲区(如故宫、天坛等)。缓冲区大小,应视环境条件而定。

  ——在缓冲区中,有些重要建筑的四周也应设立缓冲区,如白塔寺这类建筑,还需要在塔的四周有更大的空间以展示白塔的造型美,显现其特色,缓冲区更宜扩大范围。

  旧城一定要保住,不能因畏难而退缩。建成区内不宜再进行重点建设。集中力量建设“东部发展带”,实现城市建设重点的战略转移。

  ■珍惜这最后一次机会

  城建体制改革虽万般困难,最后的旧城一定要保住,不能因畏难而退缩,我们要加紧工作,珍惜这最后一次机会。北京旧城仍然处于十字路口。

  旧城保护的问题还需与中心城、新城建设统筹解决。

  城市是一个有生命的整体,北京城仍在茁壮成长,生机盎然。特别是2008年奥运会更是带来难得的历史机遇。将北京的发展引入了“科学与人文”的正确渠道。从另一方面看,如果将北京的旧城比作心脏,由于不堪重负,它显得肥大,血脉由于交通的堵塞而痉挛,必须“辨证论治”。旧城要减负、疏解,要转变功能……已不能再就旧城论旧城了,旧城的问题需与中心城、新城建设统筹解决。

  (一)整治、完善“市区建成区”

  北京建成区是半个世纪以来“摊大饼”式快速扩展形成的,由于城市发展仓促,受当时建设条件、规划设计水平所限,城市空间环境质量参差不齐,缺乏内在的整体性与特色。因此,需要有选择地、分步骤地、审慎地进行“重构”,逐步对环境做必要的整治和完善。

  在旧城外有条件地区适当改建,提高密度,节约出更多的发展空间与绿化空间。

  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建筑质量,增设交通枢纽,理顺步行路线,开辟绿色走廊,改善生活环境,在重点地区,营造优美而富有魅力的城市公共空间。满足多种多样的文化活动的需求。

  利用并改造旧建筑(例如对酒仙桥地区旧厂房,改造成为美术中心、公共服务设施等),既节约资源,又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环境。

  (二)积极发展新城,实现城市结构的战略转移

  建成区内不宜再进行重点建设。集中力量建设“东部发展带”,实现城市建设重点的战略转移。

  1.将旧城内一些行政办公机构适当迁出,相对集中建设,既可达到高效和安全,又可为旧城“减负”,应考虑建设新行政区的可能。即使在“大本营”仍然在原地的情况下,基层职能部门与附属部门也可以逐渐疏散出去。

  2.旧城功能调整与新城建设规划配套进行,旧城内的一些服务设施如甲级医院、示范性高中等,在旧城内不宜再发展,而应进行一定疏解,形成新城的中心设施以推动新城的发展。

  3.北京市政府机关作为表率可率先部分迁出旧城,以带动修编后的规划实施。

  (此文为“部级领导干部历史文化讲座”系列之一,该系列由北京时代华语图书公司整理结集)

 

编辑: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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