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主任杨超

2011-05-13 10:27:21    作者:张红梅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浏览次数:

  抓好理念机制创新推动森林旅游发展

  ——访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主任杨超

  5月11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旅游局共同签署了《关于推进森林旅游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两部门合作发展森林旅游、共同推动生态文明迈出了历史性步伐。近日,就两部门签署合作协议的战略意义、我国森林旅游业总体发展现状等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主任杨超。

  记者:合作框架协议是两部门在森林旅游发展上的首度“牵手”,它的意义何在?

  杨超: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的“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的“推动旅游与林业的整合发展”、“支持发展森林旅游”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措施,由此,两部门的合作从以往的阶段性、部分层面合作发展为长期、全面的合作,标志着两部门合作发展森林旅游、共同推动生态文明迈出了历史性步伐。

  协议的签订表明,旅游这一森林的新功能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及社会的广泛认同,使森林旅游在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带动林业产业发展、弘扬生态文明、实现兴林富民以及培育旅游新产品、发展旅游新业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得到高度重视。体现了林业与旅游密切配合、双向支持、协同发展机制的建立,有利于现代林业和国内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此次合作框架协议的主题是“推进森林旅游发展”,目前我国森林旅游业总体发展现状如何?

  杨超:我国的森林旅游是伴随改革开放后旅游业的兴起而逐步发展起来的。1980年10月,林业部发出《关于风景名胜区国营林场保护山林和开展旅游事业的通知》。1981年7月,国家计委、林业部和国家旅游局专门召开座谈会,积极倡导林业部门开展森林旅游。1982年9月,经国家计委批准建立了我国第一个森林公园——湖南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正式开始了有组织的森林旅游开发活动。到2010年底,全国共建立各级森林公园2583处,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746处;自然保护区2035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45处。以森林公园为主体,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旅游小区等其他类型森林旅游景区协同发展的森林旅游开发体系基本形成。

  森林所具有的净化空气、释放氧气等独特的休闲疗养优势,也使森林旅游具有强大的吸引力。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森林公园共接待游客14.79亿人次,年均增长率高于国内旅游6个百分点。以张家界、杭州西溪、卧龙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已成为我国最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同时,森林旅游极大地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当地居民尤其是农民拓宽了就业增收渠道。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仅森林公园每年提供的社会就业岗位达60余万个,“十一五”期间森林公园所带动的社会综合旅游收入近8000亿元。

  记者:协议中两部门将进行哪些合作?今年合作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杨超:根据协议,两部门将在6个方面进行合作:一是联合启动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建设的创建工作,适时推出一批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示范村(镇)和示范景区;二是规范和提升“森林人家”旅游品牌,培育和发展一批“森林人家”专业村(基地);三是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不定期联合主办“中国森林旅游节”、中国森林旅游博览会等活动;四是共同争取项目资金,重点扶持示范县(镇)、示范村、示范景区;五是探索并推行符合国情的生态旅游发展模式;六是加快森林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森林旅游景区与旅行社、旅游企业等协作,并加强森林旅游景区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务培训和导游员的资格认定与培训。

  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今年两部门将联合主办森林旅游博览会,正式启动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建设的创建工作,并开展“森林人家”的等级评定工作。

  记者:森林旅游作为一种新的旅游业态,受到众多人的青睐。为使其可持续发展,一些地区纷纷打造了独具特色的旅游品牌,福建推出的“森林人家”就是其中之一。“森林人家”品牌的特色、价值、意义何在?如何使之成为全国森林旅游品牌的标杆?

  杨超:2003年,为配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引导和扶持林农利用森林景观和自家房舍开展旅游,福建省精心策划并推出“森林人家”品牌。“森林人家”以风光优美、环境良好的森林旅游景区为依托,建筑外观朴实协调而内设齐全卫生、食宿接待态度热情且服务规范周到,使旅游者进得来、住得下、留得住,一经推出就受到热烈追捧。2010年全省扶持建设的400户“森林人家”共接待游客200余万人次,创社会产值9000多万元,使林农直接受益。目前,福建“森林人家”已成为极具市场号召力的全新旅游品牌,成为积极引导广大林农参与森林旅游并使林农直接受益的重要途径,实现了“国家得绿,农民得利”,对加快森林旅游发展、深化和巩固集体林改成果具有重要意义,有必要给予大力扶持并全面推广。

  今后一段时间,两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森林人家”旅游品牌,引导林农和林区职工兴办森林旅游产业。重点通过联合开展“森林人家”等级评定和培育、发展“森林人家”专业村等方式,推动“森林人家”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森林人家”的品牌价值,使之成为森林旅游业的一面旗帜,引领全国森林旅游品牌的创建发展。

  记者:森林旅游模式的构建将会引领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消费意识和行为习惯,以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那么,森林旅游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怎样的?

  杨超:近年来,人们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绿色运动席卷全球,生态旅游作为绿色旅游消费已成为旅游发展的趋势和主体。林业部门主管的森林、湿地和荒漠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国家也赋予林业部门在生态建设中的首要地位,这就决定了森林旅游在我国生态旅游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国家林业局和各级林业部门在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旅游发展模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导地位,决定了我们必须承担好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同时,生态旅游特别强调通过旅游者的体验认识自然、感悟自然,以提高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森林旅游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2004年,国家林业局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园区的优势,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生态道德教育基地。2009年,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开展“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提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是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领域。2007年,国家林业局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园生态文化建设的通知》,着力增强森林旅游的生态文明传播功能。如今,已经有一大批森林旅游景区成为大中小学生的科普基地、夏(冬)令营基地、实习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成为科研人员的实验基地和广大艺术爱好者的创作基地,凸显了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编辑:gl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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