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修订法案保护海岛沿岸红树林生态
刚刚闭幕的海南省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修订草案)》,为海南岛沿岸的红树林全面撑起保护法网。
该规定提出,因国家或者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或者征收红树林地的,应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审批权限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该省有关海域使用、土地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费用。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和保护林带内修建旅游设施,不得影响红树林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旅游设施及船只应达到规定的安全和环保标准。凡因科研、医药等需要采摘、移植、砍伐红树林的,应当按照审批权限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采摘、移植、砍伐的,必须在指定的种类、数量、时间、地点内进行。
海南省是中国红树植物最丰富的地区。据海南省林业局统计,上世纪50年代初,海南有约1万余公顷红树林,拥有中国第一个红树林保护区———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红树植物25种;其间生存着“极度濒危种”的黑脸琵鹭等许多珍稀鸟类。但受诸多因素影响,目前全省红树林面积仅余3000多公顷。
红树林是生长在热带、亚热带低能海岸潮间带上部,受周期性潮水浸淹,以红树植物为主体的常绿灌木或乔木组成的潮滩湿地木本生物群落。它生长于陆地与海洋交界带的滩涂浅滩,是陆地向海洋过度的特殊生态系。
据了解,目前海南已建成9个红树林自然保护区,计划到2015年全省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要达到17979.1公顷,绿化海南省95%以上的红树林宜林滩涂,形成海南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网络。
编辑:j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