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第二十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关于2011年度第二十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50号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我部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第二十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经审定,中新天津生态城公屋展示中心等6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现予公布。
附件:2011年度第二十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编辑:fengxia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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