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2012.5.3)

2012-05-04 15:10:10         来源:住建部     浏览次数:

  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对申请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http://www.mohurd.gov.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2012年05月03日至2012年05月16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均可向我部城乡规划司或办公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在公示期内直接向我部城乡规划司电话咨询,如有书面申诉材料或补充材料请寄(送)到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城乡规划司      010-58933437;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

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

序号

单位名称

审核意见

理由

1

安徽明珠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乙升甲)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2

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乙升甲)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3

吉林省中天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乙升甲)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4

海南省建筑设计院(乙升甲)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5

深圳市清华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乙升甲)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6

中咨城建设计有限公司(暂定甲级)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7

中工武大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乙升甲)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证明材料需核实

8

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乙升甲)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证明材料需核实

9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乙升甲)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证明材料需核实

10

上海陆道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乙升甲)

未通过

有些技术骨干证明材料需核实

11

上海千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乙升甲)

通过

复审合格

12

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乙升甲)

通过

复审合格

13

北京轩辕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暂定甲级)

通过

复审合格

14

青岛市旅游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乙升甲)

通过

复审合格

15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更名)

通过

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

 

编辑:l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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