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树丛:不能把建国家公园等同於搞旅游开发

2014-07-28 11:02:26         来源:经济日报     浏览次数:


  当前,在推进国家公园体制建设过程中,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保护为主。国家公园区域内的资源一般都是具有国家或国际意义的景观、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资源。这些自然资源是经过成百上千年的沧桑变迁形成的,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一旦遭到破坏无法恢复。因此,国家公园建设应始终坚持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只有在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才能适度开发利用,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

  二是坚持明晰产权。国家公园的核心内涵是自然性、国有性和公益性。当前,我国适宜建立国家公园的地区主要分布在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山区林区,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发展经济的愿望比较强烈。如果国家公园内的自然资源为当地政府或者群众所有,在经济利益驱动下,极有可能造成自然资源过度开发,不符合建立国家公园的目的。为此,国家公园建设管理应以中央或省(市、区)级政府为主,园内自然资源归中央或省级政府所有,做到谁所有谁负责、责权利相统一。

  三是坚持一园一法。为确保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规范有序推进,有效保护园内自然资源,在当前国家没有出台专门的国家公园法律的情况下,每个国家公园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条例,实现依法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可通过出台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形成完整统一的法律制度。

  四是坚持科学规划。为确保国家公园合理布局,从建立开始就应科学规划。国家公园的设立要符合国家主体功能区定位,主要设立在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要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和通行规则,按照世界自然资源保护联盟确定的标准,国家公园的面积应不小於1000公顷,且是具有优美景观并需要保护的特殊生态或特殊地形。

  五是坚持试点先行。国家公园建设在我国还处於摸索起步阶段,需要试点成功、条件成熟后才能全面推开,绝不能一哄而上,搞成简单的挂牌子工程,更不能把建国家公园等同於搞旅游开发。

  林业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主要管理者和保护者的优势,依托现有的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与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国家公园体制建设,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提供更好的生态条件。(作者:国家林业局局长 赵树丛 原文刊载於《经济日报》7月26日第3版)
 

编辑:l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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