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5-11-18 08:56:14         来源:金融界     浏览次数: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园林”,股票代码“002310”)于2015年5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发布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修订稿及筹划重大事项并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31),确认公司因筹划其他重大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事项仍处于积极筹划中,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编辑:jiaoliting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缓解资金压力 东方园林引入国资背景股东

  12月9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详细】

东方园林何巧女:相信春天在不远处

  12月8日,由北京市顺义区政府、国福商学文化交流中心、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详细】

资金链紧张 东方园林多处PPP项目建设停滞

  在资金链如此紧张的情况下,东方园林的PPP项目进展如何?【详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