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需慎用功能分区 宜发展都市圈城市群

2015-12-25 09:08:27    作者:吕昱江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浏览次数:

  记者:“功能分区”模式的局限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肖金成:“功能分区”模式只适用于规模不大的中小城市,不适用于特大城市(编者注:2014年11月20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城市规模的划分标准包括: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我国相继出现了人口超千万的大都市,如上海、北京、深圳等,未来还有一些城市将步入人口超千万的大都市的行列,“城市病”的迹象越来越明显。有些城市似乎已患上了“城市病”。究其原因,是规划的失误。如城市强调功能分区,“单中心摊大饼”,规划建设的卫星城均是“卧城”或曰“睡城”,形成“潮汐式交通”,远距离通勤导致汽车成为主要交通工具,汽车时代过早过快到来,使城市道路不堪重负。

  可见,尽管“功能分区”模式是对“前店后厂”模式的一种革命,但“功能分区”模式只适用于规模不大的城市,不适用于人口几百万以上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尤其是不适用于人口规模超千万的大都市。如果无休止地摊大饼,居住与就业远距离分离,必然造成大规模拥堵。

  以都市圈和城市群防治“大城市病”

  记者:应对“城市病”的主要策略是采用“多中心组团”模式。如何发展城市组团的效果会比较好?

  肖金成:一个大都市有多个组团,在组团内部实行功能分区,实现“产城一体化”,就能有效缩短通勤距离,既减轻交通拥堵,又能够为多数人节省通勤时间。发展新的城市组团,既可以将周边距离较近和发展条件好的城市和城镇作为城市一部分去打造,逐步实现一体化和同城化,也可以规划建设新区,如“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等。

  “新区”是新的产业集中区,但和新城不同,新城是新的商贸居住区,而新区既有工业区、商贸区,也有农业区、生态区,并非都是商贸居住区。所以,新区规划的面积一般比较大。外国人谓之“反磁力中心”,因为人们总是希望居住在大城市,哪怕是在城市边缘,所以,城市新的组团应有足够的吸引力,比如,交通更便捷、设施更完善、经济更繁荣、环境更美好,以吸引更多的人到新区就业和居住,有效地减轻老城区的压力。新区离老区应有一定的距离,以免成为老区“大饼”的一部分,应可能避免在老区居住在新区就业或在新区居住在老区就业。

  记者:如果促使附加值相对较低的产业转移到周边城市和小城镇,随着产业的转移,人口也会随之转移,周边的中小城市就会发展起来,形成规模较大的都市圈和城市群。那么组团型城市、都市圈与城市群之间的异同是什么?

  肖金成:随着产业以及人口的转移,周边的中小城市就会发展起来,形成规模较大的都市圈和城市群。发展卫星城,将都市型产业布局在周边城市,形成都市圈和城市群,是防治“大城市病”的有效模式。

  城市群和组团型城市极为类似。在经济联系、功能互补、交通发达程度等方面,组团型城市都可谓是典型的城市群。二者本质区别是:组团型城市是一个呈分散状布局的城市,是现代大都市为避免交通拥堵和环境恶化通过建立新区形成的多中心格局,也有将周围的城市扩展进来,从而形成一个新的组团型城市;而城市群则是由多个城市组成的集合体,无论如何发展也不会成为一个城市。

  城市群与都市圈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都市圈是以大都市为核心,周边地区的城市和农村受到辐射带动,与大都市形成了分工合作关系,产业链条向周边延伸,周边城市便成为大都市的卫星城;城市群是由若干个城市共同辐射带动、共同作用,不仅范围大、功能强,而且空间结构比较合理。

  在城市群范围内,原来单独的城市和另外的城市形成了功能互补关系,大城市的产业结构不断升级,给小城市和小城镇带来了机遇。小城市和小城镇在城市群范围内的区位劣势在弱化,成本优势在强化。小城市和小城镇里各种要素成本都很低,零部件产业就可以在小城镇和小城市得到发展。

  由于城市群中各城市功能互补,大城市服务、辐射和带动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发展,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地区支撑大城市的功能增强,不但有利于促进大城市的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也可以做到互利共赢。

编辑:wa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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