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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不会立竿见影

2016-09-13 10:35:11    作者:赵鹏     来源:京华时报     浏览次数:

  日前,有媒体报道,在刚刚过去的汛期,承担着增强城市防涝能力重任的30个海绵城市的试点城市中,有19个出现内涝,有人因此认为海绵城市试点失败了。昨天,住建部官网发文指出,海绵城市建设不会立竿见影、一蹴而就,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目前海绵城市建设还在加快推进。

  住建部城建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在试点过程中,新城区坚持目标导向,按照雨水径流控制的要求,将雨水就地消纳利用,解决好城市建设与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协调关系;老城区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以缓解城市内涝积水、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热岛为突破口,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目前海绵城市建设正在加快推进,通过试点城市创新建设模式,探索成功经验,并将这些成熟的做法、模式推广落地”,该负责人称。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务院副院长谢映霞也认为,对于极端强降雨带来的内涝,必须冷静分析,绝不能就此对海绵城市建设横加指责,甚至是简单地否定。谢映霞表示,海绵也有饱和的时候,因而海绵城市在建设工程设施时是有标准的,在标准内才可保有效。

  据了解,2015年和2016年,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分两批确定了30个海绵城市的试点城市。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应统筹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统性,协调给水、排水等水循环利用各环节,并考虑其复杂性和长期性。

  2015年4月2日晚间,根据财政部网站消息,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正式公布。根据地区得分,排名在前16位的城市分别是(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国家住建部6月10日下发文件把三亚列入城市"双修"、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的试点城市。

编辑:lian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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