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6年第十九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通知
2016-11-21 10:19:08 来源:住建部 浏览次数:
建市资函[2016]12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北京坦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工程设计资质延续,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沧州三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52家单位工程监理资质延续。未予批准的单位可登录我部网站(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6年11月15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年7月16日
编辑:lian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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