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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获实控人9亿元借款“输血”

2018-12-28 09:44:56    作者:赵黎昀     来源:证券时报     浏览次数:

  在顺利引入国资入股后,何巧女夫妇依约向东方园林(002310)“输血”不超过9亿元。

  12月27日晚间东方园林公告称,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唐凯拟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北京市盈润汇民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盈润基金”)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且不超过9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本金和利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一并支付。公司将根据何巧女、唐凯的资金需求,及时归还借款。

  公告称,本次借款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本次提供资金支持事项是基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此举将会显著改善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此前,12月9日,东方园林公告称何巧女、唐凯与盈润基金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下称《协议》)。何巧女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8293.57万股(占总股本的3.09%)、唐凯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133.74万股(占总股本的1.91%),共计1.34亿股(占总股本的5%)转让给盈润基金,使其成为东方园林的战略股东。彼时双方明确约定,何巧女、唐凯收到的部分股权转让款将专项用于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盈润基金是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通过旗下母基金出资参与的基金主体。上述协议的签署,也被市场视为近期国资助力上市公司发展的一典型案例。

  《协议》除要求实控人将交易部分价款用于增强公司资金流动性外,还为本次转让标的以灵活的市场化方式设计了回购权益。

  双方约定,转让标的股份的40%,在标的股份过户至盈润基金名下之日起22个月期满后20 个交易日内,出让方可按本次转让价格(如遇除权、除息、股票拆分等情形时,股票价格应当相应调整)回购。到期出让方未回购的,盈润基金自行选择处置上述股份方式。如处置均价高于本次转让价格,高出部分归出让方所有;如处置均价低于本次转让价格,由出让方差额补足。

  盈润基金明确表态,将为东方园林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支持,共同为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作为“PPP第一股”的东方园林,2018年陆续遭遇股价大跌、大股东面临股权质押平仓及流动性危机、裁员欠薪传闻等,公司流动性面临危机。

  就在12月20日东方园林还发布公告,终止了斥资8亿元购买雅安东方碧峰峡旅游有限公司(下简“碧峰峡”)全部或部分股权的计划。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东方园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碧峰峡公司60%股权(处置权、收益权除外的全部权利)委托给上市公司东方园林经营。

  对于终止收购的原因,东方园林表示,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中小股东针对本次交易方案及标的资产估值等存在较大分歧,且近期国内宏观经济、市场及融资环境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经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不过在国资助力下,东方园林经营状况似乎已经改善。

  公司表示,自2018年11月以来,公司旗下环保集团引入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的首笔增资款到位,新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成功,成为北京市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的首批三家签约民营企业之一,项目融资陆续落地,公司的流动性得到较好改善。本次股权转让款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发展。

  根据公告,自今年8月至10月,东方园林先后与民生、兴业、广发、华夏等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其中10月16日,华夏银行授予东方园林24亿元资金支持。11月6日,农银投资出资不超过30亿元参股东方园林旗下环保集团的方案落地,首期现金10亿元到位。11月27日,东方园林拟发行优先股向市场募资40亿元,用于还债及补充流动性资金。

编辑:li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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