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网

为城市绿化划道线,济南绿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023-06-07 09:45:11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济南)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济南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6日。根据《征求意见稿》,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依法限期迁出。

  《征求意见稿》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征求意见稿》提出,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绿地由各实施主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和标准,以及绿地建设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划定的城市绿线配套建设绿地。城市绿线划定后,应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劝阻和举报城市绿线管理违法行为的权利,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城市绿线。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线调整导致绿地面积减少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园林和林业绿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占补平衡原则在同区域落实新的同等面积的绿化用地,按审批程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城市基础设施、重大公共服务设施等公益性项目确需占用绿线内绿地的,提出调整需求的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国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企业、相关主管部门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征求园林和林业绿化主管部门意见,并按程序审批后实施。

  根据城乡建设发展需要,依法修改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涉及的城市绿线调整,依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对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依法限期迁出。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临时占用期满的,应当退还并恢复绿地原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及其他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

编辑:liqing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成都市正式发布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地图

成都市正式发布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地图

6月6日,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正式发布《成都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地图》。截至目前,全城共有48个共享公园扩大开放共享新空间52处,每个点位均大于1000平方米,累计开放面积约100万平方米【详细】

统万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开园 世界唯一匈奴都城

统万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开园 世界唯一匈奴都城

6月6日,榆林市靖边县统万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正式开园,这座拥有1600多年历史的大夏国都、世界唯一匈奴都城向公众揭开了神秘的面纱。当天,统万城“国家4A级旅游景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正式揭牌【详细】

习近平:创造新时代防沙治沙新奇迹

习近平:创造新时代防沙治沙新奇迹

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深入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详细】

哈尔滨沿江最大生态景观公园开放

哈尔滨沿江最大生态景观公园开放

近日,哈尔滨市道里区在顾乡公园举行共享公园开放启动仪式暨亲子游园活动,标志着全市沿江最大的生态景观公园正式开放。 据介绍,顾乡公园西起江堤零公里,东至松花江公路大桥,全长2860米【详细】

Baidu
map